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并试行简化审批程序

30.06.2017  18:17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按照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简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和审批程序,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利于放宽市场准入、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促进“中国制造”品质升级。

决定》指出,要进一步调整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对能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质量安全的输水管、泵等19类产品取消事前生产许可;对与大众消费密切相关、直接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电热毯、摩托车乘员头盔等3类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不再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经上述调整后,继续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减至38类。同时,对仍需实施生产许可,且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有效的饲料粉碎机械、钢丝绳等8类产品,将许可权限下放给地方质检部门。目录调整后,取消、转认证、下放幅度达50%,有利于持续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直接为企业松绑、降低企业的时间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