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需谈兵”, 网络安全紧紧连着国防安全
2016年,德国核电站的计算机因检测出恶意程序而被迫关闭发电厂;2017年3月,维基解密公布了8000余份据称是美国中央情报局对全球智能设备进行入侵监控的机密文件;2017年5月,WannaCry勒索病毒席卷全球,至少150多个国家受到病毒影响,金融、能源、医疗、教育、通信等众多领域遭受严重损失,受影响用户超30万,损失高达80亿美元,而这起网络攻击的发起者至今未被查获……
网络监听、网络攻击、网络诈骗、网络恐怖主义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同程度充斥在网络空间,随时都可能给国家安全、国防安全和个人安全带来威胁、造成损失。2017年3月1日,中国发布《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用四项原则、六大目标、九大行动计划,向世界清晰描绘了中国面向全球网络空间的宏伟蓝图,为“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提出中国主张。作为拥有近7亿网民、400多万家网站的网络大国,如何发展并治理好这片历史的新疆域,如何维护好网络空间的主权、安全,成了确保国家安全,建设网络强国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
2017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它标志着我国对网络空间的发展治理愈趋科学、正规,它是我国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是规范网络空间发展、运行和治理的重要保障。针对全球多发的网络监听、网络攻击,以及一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网络安全法》第一条,开宗明义指出,网络虽无边界,但是网络有主权,网络要安全,网络安全与国家、社会和个人的权益息息相关。
较之传统的情报收集、侦察、攻击、渗透、策反、窃密、颠覆等活动,通过互联网展开显然要比传统手段更加快捷、廉价、隐蔽和高效。尤其是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产生后,很多有价值的情报都可以借助网络信息技术,从海量的网络数据中一一淘出,甚至个体信息的泄露都可能对国家安全、国防安全造成严重威胁,让人防不胜防。
针对这些潜在的网络风险和安全隐患,《网络安全法》明确了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提出了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技术社群和公民等网络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共同治理的原则,明确国家建立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建立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工作机制,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这为建立统一高效的网络安全风险报告机制、情报共享机制、研判处置机制提供了法律依据,为深化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实现全天候、全方位感知网络安全态势提供了法律保障。
国防和军队信息安全并非离我们很远,它源自于每一个地区、每一个公民的信息安全,它需要依靠每一个公民的安全意识作为支撑。所以,我们应当加强信息安全知识学习,提高个人安全意识,注重信息安全防护,把总体国家安全观映射成我们个人的安全观,为国家和军队信息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作者:李佳君 编辑:李悦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