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本群厅长在2015年度厅机关工作总结会上要求 切实提高谋事办事担事处事的能力和水平 引领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2月17日,省司法厅召开2015年度厅机关工作总结会。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本群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王厅长在讲话中要求,厅机关作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司令部”和指挥机关,要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提高谋事办事担事处事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做到高水平谋事、高效率办事、高要求担事、高风格处事“四个高”,引领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王厅长指出,谋事是做事的开始、成事的前提,要高水平谋事。一要谋大势。站位的高度,决定了谋事的视野和工作的成效。不谋全局,难谋一域。要把眼光放在全国、全省的大局中去考虑,把局部工作放在整体中去谋划,按照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跳出山东看山东、跳出司法看司法、跳出部门看部门,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借机发展。二要谋思路。思路决定出路,做任何事情都要有思路。要继续坚持平安和谐发展的总目标和突出重点、增加亮点、多干实事的基本要求,牢固树立“平衡发展、内涵发展、创新发展”的新理念,认真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班子队伍建设“三项重点工作”。要吃透上边、弄清下边、学习外边、集中多边,深入研究思考,理出最科学的思路。三要谋落实。再好的思路,没有落实也等于零。抓落实也需要谋划,要考虑到应当怎么干、解决哪些问题、采取什么措施。要有务实的作风、务实的意识,提高务实的能力,哪怕一年只干成一两件实事,也比坐而论道、空讲理论强百倍。
王厅长强调,效率是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生命,要高效率办事。一要有激情。激情是一种境界,从工作角度讲就是对工作充满极大的热情和积极性、主动性。激情来源于坚定的理想信念,来源于对工作的热爱,来源于对事业的高度负责。要以全省“最美人民调解员”为榜样,学习他们不计得失、不怕吃苦的精神,保持对工作的激情,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二要有重点。只有重点突出了,才能思路清晰,才能准确定位、精准发力、集中用力,才能提高工作效率。只有重点突出了,才能实现单项工作求突破,重点工作上水平,整体工作争先进。一个单位、一个处室,一年下来要办几件有影响、能给大家留下印象的重点事情,而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三要有章法。干工作是一门艺术,要提高效率,章法很重要。要明确职能定位,厅机关要把工作重点放到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上来,把不该管的事和管不好的事交给基层去管。要学会做减法,善于把简单问题复杂化,努力提高办事效率。要用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是不是健全、制度是不是管用、制度能不能落实为标准,切实重视制度建设。要善于抢抓机遇,抓住司法行政改革、领导批示指示、产业转型升级等契机,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王厅长要求,厅机关处室单位和个人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做到高要求担事。一要敢担当。敢于担当体现的是品格。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困难和挑战面前,要有勇挑重任的信念,要有克服困难的勇气,不能遇到问题绕道走,怕得罪人,老想当好人。二要能担当。能担当体现的是能力。只有提升自身的能力和素质,练好内功,才有担当的资本和底气。要有本领不足的恐慌,把学习当作一种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方式,主动学习,为更好地履职担当打下坚实的基础。组织上要重视学习,鼓励和支持学习,为大家学习创造更多的平台。三要善担当。善担当体现的是水平。要善于借势借力、善于统筹安排、善于沟通协调、善于推陈出新,不断提升担当的效能和水平。在提倡高要求担事的同时,要为担当者撑腰,形成“保护机制”,涉及重大问题,要经集体决策;建立“容错机制”,允许和宽容担当者的失误,把工作的失误和明知故犯的违纪行为区分开来,把探索中的失误同我行我素的违纪行为区分开来,把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谋取私利的违纪行为区分开来;健全从优待警机制,积极帮助大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让大家没有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
王厅长要求,作为党员干部,以什么样的风格处事,不仅体现了个人的思想境界,还体现了自身的党性修养,要高风格处事。一要做律己的表率。修身律己是立身之本、为政之基。要切实强化看齐意识,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修养,发自内心地做到对党忠诚。要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照党规党纪,认清作为党员、干部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二要做团结的表率。团结协作是一种道德修养,对一个单位至关重要,要主动营造讲团结的氛围。讲团结就要有胸怀,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在大是大非面前不含糊、不和稀泥,在小事小节上不计较、不介意;讲团结就要讲感情,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团结,多说有利于团结的话,多做有利于团结的事;讲团结就要讲宽容,既要容人之短、容人之过,也要容人之长。三要做奉献的表率。无私奉献是道德修养的至高境界,是党性觉悟的重要体现。要向在外挂职锻炼的干部、律师和参加“援疆”工作的同志学习,坚持和发扬奉献精神,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