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投资工程 商河水务局一职工骗亲友钱炒股
23.09.2016 11:38
本文来源: 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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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男子刘华原是商河水务局职工,2013年,他打着该县水利局负责人的名号,谎称投资某水利工程,诈骗两名亲友200万元,主要用于炒股和个人消费。近日,济南中院最终裁定,刘华构成诈骗罪,获刑11年,罚金10万元。
据了解,2013年2月左右,刘华对其表哥杨方、表姐夫杨刚称,商河正在建设丰源湖水库,他与县水利局负责人关系很好,该负责人要求他出资200万投资工程,这项投资利润可观,没钱也可贷款,并且贷款的利息由县财政部门偿还。
起初,二人并不太信服,随后,刘华带着他俩到丰源湖水库实地查看。当时,该水库确实正在进行工程施工,二人于是信以为真。
过了一个多月后,刘华与两人签订了所谓的“合作协议书”,两人便通过银行贷款将筹集的200万资金转入了其银行卡内。根据双方约定,刘华每个月都将2万元的利息支付给两人,一直到了次年9月份。
但之后,刘华便停止支付利息,两名借款人多次索要欠款,他就以“县财政吃紧、财务查得严”等种种理由拖延,还谎称认识县领导,正在积极协调此事。
其间,刘华还一直坚称,200万元都给了县水利局的相关负责人。为了验证他的说法,两名借款人找到了该负责人,对方却称,不认识刘华,没有任何经济往来。这时,俩人才意识到上当受骗了。
2015年3月到10月间,在对方多次催要下,刘华分3次偿还了20多万元,但直到案发,仍有140多万元没有归还。据了解,刘华将诈骗来的钱大都用于投资股票和个人消费等。
近日,济南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认为刘华构成诈骗罪,由于获得被害人谅解,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罚金10万元。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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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9.2016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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