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财政三措施确保直补惠民政策实施

22.12.2014  10:52

为促进惠民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市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推动粮食直补工作顺利实施。

一、切实提高种粮面积核定的准确度。 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大监管力度。针对近年来部分区(市)小麦种植面积核定中监管意识不强,造成小麦种植面积不正常增长,给政策的贯彻带来不良影响的问题,会同农业部门进一步细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公示”等工作程序,提倡农民诚信申报,对种植面积10亩以上的农户以及种粮大户予以重点监管,确保及时准确完成分户、分区域的核定及上报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管理。 积极探索改进粮食直补资金发放方式,逐步推广网银批量代发,进一步提高补贴资金发放效率。同时,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农民自我保护意识,保管好实名账户和对应的存折,自行领取国家发放的补贴资金。明确各环节、各层次的工作责任,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种粮农民必须对自报告的折实小麦种植面积负责,折实自报告截止日前未报告的,不再纳入核定范围。未准确报告小麦种植面积的,漏报与少报面积不纳入核定范围;虚报面积的,村委会一经核实,必须核减扣除虚报面积并通报批评。包村干部和村主要干部必须对本村的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负全责。乡镇财政部门负责收集、分析、统计工作,各区(市)小麦种植面积要按照山东省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系统程序和格式要求,严格进行数据录入、汇总并以政府正式文件上报。严厉打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对于个别乡村干部虚报小麦种植面积、骗取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严格执行“五到户”、“六不准”纪律,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补贴,村集体代领补贴,用补贴抵顶各种欠款等违规违纪行为。

三、加大监管及考核奖惩力度。 一是建立健全小麦种植面积核实、补贴发放问责机制。进一步加强与监察、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及时移交虚报面积、套取补贴等案件,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二是完善综合考核机制,提高面积核定、补贴发放信访及违规违纪情况考核所占权重。考核结果与粮食专项资金及工作经费分配挂钩。从2013年起,市财政原则上按照补贴户数分布情况,适当安排奖励性经费,专项用于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无误行政村的奖励或经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