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财政局三机制加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

23.10.2015  15:02

 

一是理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协调、沟通、配合作用,理顺体制,明确要求,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做到环环有人把关,事事有人负责。主动与市旧城改造投资服务中心对接,加强工作联系,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的做好融资工作。

二是建立还款机制。按照“谁使用、谁还款”的原则,强化还款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合同意识,及时制定还款方案,落实资金渠道,切实履行还款责任。整合棚户区改造项目及配套商业设施租售收入、各类棚户区改造资金,以及经政府批准的其他渠道资金,用于归还国开行贷款。建立多渠道还款机制,制定偿债计划,将偿债资金列入预算。设立还款准备金,统筹政府可用财力,确保按时还款。

三是强化监督机制。严格按照国开行专项贷款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主动协调各投融资平台公司,指导、监督项目的申报、评审、资金发放与支付等运作流程,坚决杜绝套取贷款、挪为他用现象发生,确保贷款管理科学规范,安全有效运行。探索建立举报制度,自觉接受公众和媒体监督,努力建设阳光工程、廉政工程,推动我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