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多项举措加强财政支出管理
近年来,财政支出迅速膨胀,为优化支出结构,增强调控职能,市财政从多方面着手,积极构建“支出总量约束、支出构成约束、支出方向约束、支出方式约束”的基本框架。
一是建立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加强预算源头控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围绕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针对市直部门制定了8个管理办法,针对局机关内部修订了32项制度,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式的制度体系,逐步形成了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
二是清理整合专项资金。为解决专项资金多头管理、重复分配、分散使用的问题,重点把好三道关口:把好清理关。对已执行到期或无政策依据的专项资金类项目,全部进行清理并予以取消;对实施效果一般、涉及竞争性领域的项目,逐步进行取消;凡是属于现有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以及能够通过调整优化存量资金解决的政策性增支,原则上通过调整投向来解决。把好整合关。对符合中央和省、市政策目标,使用方向相近、归同一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全部予以整合归并;对支持方向相同或相近,但归不同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安排、各记其功”的原则予以整合;在保证资金使用方向不变的前提下,将部分带有财力补助性质的专项转移支付转为一般性转移支付。把好新增关。建立“严控新增、动态管理、进退有序”的专项资金管理机制,所有部门申请新设专项资金,一律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一致通过后方可设立。对新设立的专项资金,全部明确执行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到期后予以清理,打破“只进不退、刚性固化”的专项资金设置方式。2014年,市级专项转移支付由去年的228项压减到99项,压减比例达57%。
三是大力盘活存量资金。在预算执行进度方面,全面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扩大财政直接支付范围,避免国库资金在单位账户沉淀;对当年不能形成支出的预算资金,以及11月底前不能细化到项目单位的代编预算资金,及时收回总预算。在结余结转资金方面,对无法支出或无需支出的,全部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对执行进度缓慢、年底可能形成结余结转的项目,调整用于急需支出。在暂存暂付资金方面,通过列支、暂存冲减、督促回收等措施,积极清理消化历年挂账;同时,硬化运行机制,出台《临沂市财政暂付款管理办法》,明确暂付款的发生、回收和责任追究,从源头上确保暂付款“只减不增”。
四是探索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为节约财政资金,提高服务效率,保障服务质量,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扩大”的原则,积极开展试点,将部分政府公共服务交由社会力量承办,积累了一定经验。比如,针对廉租住房建设工期长、配套设施投入大、后期管理难等问题,面向市场公开招标采购60套廉租住房,并由纪检、财政、房产等部门参与监督,经多轮激烈竞价,最终节约财政资金232万元,节支率18%。另外,在空气环境质量监测、工程规划设计、学校后勤管理、美国白蛾飞防作业等方面,也进行了试点,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