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探索支持养老产业发展

18.09.2014  12:21

  24亿财政资金投石问路

  养老服务产业正在得到更多的关注。

  8月底,财政部网站公布,中央财政下拨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24亿元,支持在吉林、山东等8个省份开展以市场化方式发展养老服务产业试点。据了解,试点主要发挥中央财政的“杠杆撬动”作用,通过采取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地方政府、银行、企业共同出资设立基金平台,按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支持发展居家养老、集中养老、社区综合服务等多种形式、面向基层大众的养老服务产业,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加速、融合发展,探索以市场化、商业化方式支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有效模式。

  试点政策的出台,无疑是对国家扶持养老产业计划的有力支撑。业内人士表示,中国目前已经形成养生养老产业规划。前不久国土资源部也明确了养老用地性质的政策,标志着中国养生养老产业作为独立业态,有些市场主体已经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中国已经开始走向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福利制度建设。在未来的20多年,中国各项老龄社会福利将会相继出台。现在已经出台的国务院35号文、40号文,以及配套出台的10余个部委政策性文件,仅仅是一个前奏。”业内人士称。

  不过养老服务业的供需矛盾日渐突出也是不争的事实。权威数据表明,预计到2015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2.16亿,占总人口比例的16.7%,而单单就这个市场而言,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曾经表示,我国老年人市场消费的年需求已达到1万亿元,但实际的供给却不足1000亿元。不可小视的是,这个市场规模还在迅猛增加,有数据表明,2020年,我国老年人市场消费的年需求将达到2万亿元,2030年,这个数据则是8万亿元。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满足社会养老需求,单靠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加入进来,但就目前而言,养老服务业的具体运营模式、盈利模式都不是很清晰,政府扶植的细则也尚不明确,因此,此次试点更多的是投石问路。”该人士表示,在养老产业方面,企业之前参与的大都是养老地产等养老项目,今后涉足的将是整个产业链的整合。

  社会资本进入热情不高

  尽管有着超万亿的市场规模,社会资本的参与意愿却不高。

  “养老服务业不同于其他实体行业,它的前期投入较多、专业人才需求大、回报周期也比较长,但与之相悖的是,现阶段老年人的实际消费支付能力有限。”近日,一位民营医院投资人接受采访时表示,当前养老服务产业的商业模式、产业模式都不太成熟,以至于早期涉足养老地产的部分企业至今还看不到盈利前景。

  作为养老服务业的一个链条,养老地产项目一度受到社会资本的推崇。据统计,目前全国有80家地产商进入养老地产领域,除此之外,民营养老服务机构、保险公司、境外投资等社会资本纷纷活跃其中;但发展至今,关于养老地产的政策支持、融资渠道、盈利模式依然尚不成熟。同时,作为长期投入、持有运营型的养老地产,与以往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短期盈利生存模式不符,有些房企甚至已经出现了入不敷出的情况。

  “养老服务业是一个综合性的产业,它不光解决老年人有地方住的问题,同样涉及老年装修和康复治疗等一系列的问题,我国的养老服务业尚处于探索阶段,但日本、美国等国家已有很丰富的经验。因此,我国大部分服务尚处于复制别人的阶段,但简单的复制根本无法解决我们自己的问题,比如,美国、日本、新加坡等都属于高福利、高税收的国家,有坚强的经济基础做后盾,养老服务呈现高福利状态。”

  政府应该做什么

  有机构在调研报告中指出,在产业发展方面,目前我国的养老服务业发展还不够完善,养老平台的构成还很单一,以政府包办的具有福利性质的养老院为主,少量存在着一些收费很高的仅供少数人享有的私立疗养院,而其他应该与之配套发展的产业,类似于老年旅游业,老年教育业,老年生活用品业,老年医疗保健业,养老信息业,保险业等还处于欠发达、不成熟的状态,甚至一些产业才开始出现。

  为了改变这一现状,从2003年开始,国家扶持养老产业的政策开始批量出台。业内观点认为,养老服务市场发展缓慢,迫切需要加以积极引导和扶持。

  分析人士指出,此次中央财政加大对养老服务产业试点的支持,将会带动养老概念获得市场的关注。然而长期看来,在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中,政府应该扮演什么角色?

  有调查指出,应促进政府部门深化体制改革,加快转变职能,减少行政干预,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激发各类服务主体活力,创新服务供给方式,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政府须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体系,使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提高服务质量;全面建设养老平台,统筹发展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和其他多种形式的养老,实行普遍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相结合;完善养老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政府的职责应是发挥好‘托底’的作用,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然后在此基础上由社会力量提供相应服务。”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近日受访时表示。

  事实上,相关部门正在逐步跟进配套政策,试图从多角度解决这一问题。

  财政部等多部门近期发出通知表示:政府要加强对购买养老服务的组织领导、制度设计、政策支持、财政投入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将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与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相结合,与培育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相结合,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承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社会力量。

  通知指出,各地要全面梳理现行由财政支出安排的各类养老服务项目,凡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应按照转变政府职能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合理的养老服务。要根据养老服务的性质、对象、特点和地方实际情况,重点选取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和养老服务人员培养等方面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在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方面,主要包括为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老年人购买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护理等上门服务,以及养老服务网络信息建设;在购买社区养老服务方面,主要包括为老年人购买社区日间照料、老年康复文体活动等服务;在购买机构养老服务方面,主要为“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购买机构供养、护理服务;在购买养老服务人员培养方面,主要包括为养老护理人员购买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在养老评估方面,主要包括老年人能力评估和服务需求评估的组织实施、养老服务评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