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在青岛举行

02.09.2015  16:05

  

  质检总局支树平局长宣布201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正式启动

  

  支树平局长为青岛市“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授牌

  

  王随莲副省长在启动仪式上致辞

  

  质检总局陈钢副局长宣布2015年全国“质量月”主题

  9月1日,201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在青岛隆重举行。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宣布全国“质量月”活动启动,并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青岛市授牌。质检总局副局长陈钢,山东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李群,山东省副省长王随莲出席启动仪式。省质监局张宁波局长、谷源强副局长参加了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陈钢副局长宣布了今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主题——“迈向质量时代,建设质量强国”。他说,今年的“质量月”,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创新中突破,在政府能动性、活动覆盖面、群众参与度、社会影响力等方面都创历史新高。希望各地方政府大力支持,各部门密切配合,紧紧抓住质量提升这个关键,围绕推进“一带一路”、“优进优出”等国家战略,开展特色鲜明的活动。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宣传,广大企业要发挥主力军作用,行业组织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投身“质量月”活动,努力把“质量月”活动办成全民的“质量月”,全社会的“质量月”。

  李群书记在致辞中表示,青岛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国质量(北京)大会精神和习总书记提出的“三个转变”精神,始终把质量发展作为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保障居民健康生活的战略性举措来抓。特别是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启动以来,青岛牢固树立质量优先发展的工作理念,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进群众幸福感为依归,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投入、提升检验能力、强化主体责任、开展专项整治,形成了“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社会互动”的质量工作模式。青岛将以此次“质量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落实目标责任,为质量强国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王随莲副省长在致辞中说,山东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坚持大力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的大质量工作机制,广泛开展质量强市、县、区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全省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总体水平。全国“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山东举行,是对山东质量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山东工作的鞭策和鼓励,必将有力地促进山东质量工作更好开展。山东将以此为契机,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要求,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大力弘扬齐鲁质量文化,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推动山东质量工作再上新水平。

  在活动现场还为“全国沂蒙红色教育旅游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全国家电电子及船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等19家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园区进行了授牌。

  质检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中宣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资委、海关总署、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旅游局、社科院、工程院、发展研究中心、国防科技工业局、海洋局、铁路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全国“质量月”活动主办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代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贵州、甘肃出入境检验监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负责人,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办公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旅游局、省知识产权局、青岛海关、省国防科工办、省总工会、团省委、山东社科院、济南铁路局等单位的负责人,青岛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启动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