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出纳贪污540万获刑13年半 投资红酒生意
山东某省级研究院财务科出纳员刘俐俐贪污单位水电费、暖气费等540万元,又以投资红酒的名义将公款借给同学,余款用于购买轿车、奢侈品、旅游。近日,历下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刘俐俐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
不珍惜! 父亲因公去世,她受照顾得来工作
2011年下半年至2014年3月,刘俐俐担任山东某省级研究院财务科出纳员,而她的这份工作还要从她父亲说起。
刘俐俐父亲生前是某省级研究院驾驶员,十几年前出差因心肌梗塞抢救无效去世,被认定为因公去世。当时院领导同意刘俐俐成年后把她安排到研究院或下属公司工作。2008年,刘俐俐会计专业大专毕业,院里让刘俐俐与研究院下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注明其被安排在某省级研究院计财部财务岗位。
然而,她却在诱惑下把手伸向了公款。据刘俐俐回忆,同学李辰多次跟她说,其姑姑投资一千万元做某品牌红酒的山东地区总代理,让刘俐俐投点钱。在利益的诱惑下,2011年,刘俐俐开始从单位“拿钱”。
胆够大! 隐匿公司物业费,贪污540万
审判长王永革介绍,该省级研究院出租了很多商品房,由研究院下属的物业部门管理。“物业收取水电费、暖气费、垃圾清理费后,把现金交给刘俐俐,收据交给负责审核的章某某,由章某某在收据上盖财务章,制作好凭证后再交给刘俐俐,这样钱和凭证就都在她手中了。”王永革说,刘俐俐把钱和凭证都拿走,单位上做账一直没有核算过物业费。
据刘俐俐供述,她就用这些贪污的钱先后买过3辆车,一辆克鲁兹价值16万,其中8万是从单位贪污的;一辆丰田凯美瑞价值25万,全是用的单位的钱;一辆宝马320价值50万,已经交付32万。
更离谱! 骗其投资的同学,从未做过红酒生意
李辰的证言显示,在2012年到2014年间,刘俐俐请李辰去过五六次青岛、一次天津、五次北京、一次南京、一次桂林、三次三亚、四次香港、一次澳门。除此之外刘俐俐还给李辰买过8个名牌包,价值都是在4000元到10000多元不等。更离谱的是,李辰从未做过红酒生意,只是给朋友帮忙,从中间倒卖挣了几百块钱。李辰的姑姑一直在家看孩子,从未做过生意。
法院判决
上缴100万赃款,自首从轻判
2014年6月,刘俐俐在亲属陪同下主动投案,案发后追回赃款100余万元并返还被害单位。历下法院审理认为,刘俐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刘俐俐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刘俐俐在案发后能积极退还部分赃款,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日前,历下法院作出判决,判决被告人刘俐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冻结刘俐俐的银行存款10余万元返还给某省级研究院,责令刘俐俐退赔该省级研究院420余万元。目前一审判决已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