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为贫困人口送上“真金白银” 人社扶贫既 “输血”又“造血”
中国山东网12月14日讯 (记者 张敏敏)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以来,山东人社部门既注重“输血”,更注重“造血”,构筑起具有山东特色的人社精准扶贫政策体系,通过五方面的人社扶贫政策,为贫困人口送上“真金白银”的人社扶贫政策。
就业扶贫:面向3类人群实施3项就业补贴
山东省人社厅厅长韩金峰介绍,山东面向就近就业的贫困人口,实施“就业扶贫车间”一次性奖补政策。“就业扶贫车间”与农村贫困人口签订承揽合同,并在12个月内给付达到当年省定贫困线标准以上报酬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同时,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贫困人口,积极开发互助扶贫等农村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参照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对到户籍所在县(市、区)以外转移就业的农村贫困人口,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
创业扶贫:设立5.1亿元的创业扶贫担保资金
山东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农村贫困人口,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3万元的“免反担保、免抵押”创业扶贫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全额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扶贫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
技能扶贫:实施2类免费培训政策
韩金峰说,山东对转移就业贫困劳动力,实行免费培训项目清单制度,执行灵活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推行培训期5天以内的“短平快”式职业技能培训。对贫困家庭子女,实行入读技工院校“五免一享”政策,即免除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费,免费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免费推荐就业岗位,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
社会保障扶贫:制定贫困人口养老、医疗、工伤保险专项倾斜政策
山东针对居民养老保险,实行政府为缴费困难群众代缴养老保险费、重度残疾人提前5年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倾斜政策。针对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减半、医疗费用每段补偿比例提高5%、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0万元、使用大病保险特殊用药不设起付线的倾斜政策。针对工伤保险,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实行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的倾斜政策。
人才扶贫:重点加强贫困地区4类人才队伍建设
从高校毕业生层面,山东扩大“三支一扶”招募规模,自2017年起,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制和岗位空缺数额内招募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从引进外国智力层面,山东在全省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设立“区域协调发展”引智专门项目,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从基层公务员层面,山东将脱贫攻坚培训纳入公务员培训规划,从2017年起到2019年,将贫困地区公务员全员培训一遍。
从专业技术人才层面,山东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公开招聘,以县(市、区)为单位,不分城区、农村学校岗位,统一招聘、统一分配,并向乡村学校倾斜,也可按学校组织招聘。
作者:张敏敏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