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10.12.2015  15:25

  新华社北京12月9日电

  文化部等7部委日前联合印发《“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在文化部9日举行的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文化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详解了这一文件。

  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巡视员周广莲说,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明显改善,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主要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公共文化在提高贫困地区群众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周广莲说,规划纲要突出五个特点:

  一是补短板,进一步完善贫困地区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在县乡层面,重点是要推动县、乡公共文化设施的提档升级,确保到“十三五”末实现全面达到国家标准;在村级层面,重点是要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实现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全覆盖。

  二是兜底线,切实保障贫困地区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重点保障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和老人等特殊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进一步加大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资源供给,全面提高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三是建机制,切实提高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建立健全群众文化需求跟踪反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资源的统筹,实现共建共享,融合发展。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逐步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格局。

  四是畅渠道,打通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建立灵活机动的流动服务网络,有效扩大服务半径。积极构建数字化公共文化资源库和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推进基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综合管理和“一站式”服务。

  五是促发展,积极推动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将文化帮扶作为支持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发展的特殊措施并提出具体任务,同时还提出增强群众文化素质、促进地方特色文化保护和发展,充分发挥“文化育民、文化富民”的积极作用。

  据了解,下一步文化部等相关部门将推进精准建设,指导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开展专项调查,摸清公共文化服务和资源底数。加大财政支持,中央和省级财政将通过转移支付对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资金予以补助,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实施奖励;国家安排的公益性文化建设项目取消县及县以下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地市级资金配套,加大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对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的支持力度。同时,加强考核评估,推动各级政府把规划纲要落实情况作为政府督查督办事项,作为对下一级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