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购买真化肥?山东省工商局为农民朋友支招
中国山东网10月9日讯 (见习记者 孟宝乐)今天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5年全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情况。记者在现场获悉,全省流通领域商品(成品油、农资除外)质量抽检整体合格率77.5%。其中,化肥抽检合格率为89.6%。
今年以来,山东全省工商系统按照《2015年全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计划》通知要求,以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日用洗化用品、车用汽柴油、化肥等商品为重点,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开展了商品质量抽检工作。
化肥抽检合格率为89.6% 比2013年同期提高8个百分点
此次抽检的肥料种类包括复混(复合)肥、掺混肥料、有机肥、水溶肥等共1276个肥料样品,其中1143个样品所检项目全部合格,合格率为89.6%;不合格的样品共133个,不合格率为10.4%。合格率比2013年同期提高了8个百分点。
在不合格肥料样品中,涉及总养分、总氮、有效磷、氧化钾、氯离子等11个检验项目。其中,有47个样品总养分含量不合格,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35.3%;有24个样品总氮含量不合格,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18%;有33个样品氧化钾含量不合格,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24.8%;有25个样品有效磷含量不合格,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18.8%;有30个样品氯离子含量不合格,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22.6%。
据了解,总养分、总氮、有效磷、氧化钾等4个项目不合格会降低肥料使用效果,不能满足农作物生长对养分的需求,影响产量和品质;氯离子超标严重会导致农作物不适应,易烧根而减产以至坏死。
如何购买真化肥?省工商局副局长为农民朋友支招
对于农民朋友们最关心的如何能够购买到真化肥、好农资的问题,山东省工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朱昆峰根据工商系统开展农资打假的经验,为农民朋友支招。
朱昆峰介绍,农民朋友在购买化肥农资时,首先要注意选择“经营场所”。要到正规的农资商品经营单位购买农资,并注意查看经营单位是否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不要贪图便宜,从流动商贩手中购买。
其次要注意查看“包装标识”。要仔细查看商品的包装是否规范,厂名、厂址标注是否清楚,生产日期及保质期标注等是否清楚。包装袋上是否正确标注生产许可证号和执行标准等。
同时,还要注意“索证索票”。根据工商总局第45号令《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农资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广大农民群众购买化肥时可以要求查看本批次化肥的检验报告,要看产品,是否有质检报告或化验单,并看化验单的化验时间与出厂时间是否一个批次,要对说明书的内容认真研究。要索要销售票据或信誉卡,以便在权益遭受侵害时据以投诉。
将继续开展农资打假行动 查处非法坑农害农行为
此外,朱昆峰介绍,山东省是农业大省,农作物播种面积达1.63亿亩,对农资的需求量是非常大的,因此农资市场存在着巨大的利润空间。自2004年工商系统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以来,山东省的农资质量总体状况明显好转,但由于受利益驱动,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仍然存在。非法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现象仍时有发生;网上销售假劣农资的现象有所抬头;无证无照、走乡串户流动商贩等非法经营农资的行为仍一定范围内存在。
朱昆峰表示,下一步,山东全省工商系统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工商总局工作部署,一方面继续深入开展以农资打假为核心的“红盾护农”行动,通过加强质量抽检、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关注新闻媒体披露等方式,及时发现农资案件线索,加大对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另一方面深入开展“红盾网剑”行动,加大网上搜索、网上网下联合检查工作力度和案件查办力度,坚决遏制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向网上蔓延的势头。同时,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主体抽查工作,依法查处、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加强市场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基层“红盾护农”联络员作用,及时发现查处非法流动经营农资坑农害农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