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会议在日照召开
11月30日,省环保厅在日照市召开全省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会议,通报前期全省及各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实施进展,部署下步强化“水十条”贯彻落实的任务和措施。省环保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葛为砚出席会议并讲话。全省17市和部分流域治污重点县(市、区)环保局领导及省环保厅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分管同志共100余人参加会议。
葛为砚指出,“水十条”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环保领域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加强和深化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为确保“水十条”落到实处,环保部会同相关部委起草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即将印发实施,明确自2017年初对各省(区、市)“水十条”的贯彻落实进行年度考核。按照《考核规定》,我省对水环境质量目标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行了汇总梳理,1至10月份,个别河流断面水质出现波动,“十小”企业取缔、黑臭水体整治等部分重点任务进展缓慢,尚未完成考核要求,总体进展形势不容乐观。
葛为砚强调,各级环保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考核导向、问题导向,认真对标“水十条”确定的水质目标及重点任务,查找自身在断面水质监管、重点任务推进、工作体制机制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对症下药,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报请市政府成立相应的领导机制和组织协调机构,强化部门协同,凝聚工作合力,扎实构建贯彻落实“水十条”工作的大格局;二是强化流域污染治理和环境监管,尽快实现考核断面水质的改善和类别的提升,针对“水十条”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期完成;三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定期调度上报“水十条”实施进展,对工作不力、进展滞缓的采取约谈、限批、挂牌督办等综合性措施,并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工作留痕。他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坚决打好“水十条”贯彻落实攻坚战,为推动全省水环境持续改善、促进生态山东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与会人员实地观摩了日照市贯彻落实“水十条”及城区崮河流域综合整治的情况。各市、县环保局纷纷表示,要学习先进典型,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贯彻落实“水十条”作为下步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目标,为我省“水十条”考核再创优秀成绩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