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还贷高速将继续实行统贷统还和收费管理

01.01.2015  10:17
  大众网济南12月31日讯(记者 马俊骥) 大众网记者从 山东 省人民政府网站了解到,12月3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就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 政府还贷高速 公路有关 收费 政策作出批复,根据批复,同意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施行前我省通车及在建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继续实行 统贷统还 和收费管理,待国家出台新政策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批复称,为促进我省高速公路可持续发展,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同意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施行前我省通车及在建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继续实行统贷统还和收费管理,待国家出台新政策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