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资助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示
09.11.2016 20:11
本文来源: 科技厅
各有关单位:
根据对我省现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情况,我们确定了拟资助中心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9日至11月1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科技厅规划财务处反映。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写明姓名、单位、职务、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签字。不受理匿名举报。
电话:0531-66777070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科技大厦
邮编:250101
附:拟资助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11月9日
本文来源: 科技厅
09.11.2016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