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32亿元财政资金助推超额完成钢铁煤炭化解

21.01.2017  13:42

  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2016年,山东省财政围绕关于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通过细化相关财税扶持政策,改进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和矿业权价款返还政策,多方筹措资金32亿元,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全年共淘汰钢铁产能540万吨,完成进度的100%,淘汰煤炭产能1960万吨,完成进度的120.6%,超额完成钢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目标。

  会同有关部门,细化了相关财税扶持政策,丰富了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和矿业权价款返还政策。研究提出中央19.23亿元专项奖补资金分配方案,分配拨付进度全国第一。同时,为鼓励和引导企业尽早退出产能,在省级财政压力十分突出的情况下,多方筹措省级配套资金12.78亿元,对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进度快、提前淘汰落后产能和职工安置情况好的省属企业和有关市实施梯级奖补,对济钢产能调整和山钢转型发展给予支持。进一步明确完善包括适当提高稳岗补贴标准、完善内部退养人员参保缴费政策、支持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社会保险政策,充分发挥社会保险政策的“托底”作用。并建立起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月报工作制度,督促相关市和省属企业按月报送制度建设、资金落实、人员安置等工作进展情况。认真配合做好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督导和检查验收,确保了我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顺利推进。(记者 李龙 通讯员 严文达)

作者:李龙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