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高令”成“老赖”绊马索 济南八旬老翁拿到补助金

11.03.2016  10:20

  某酒业公司被法院判令支付八旬老翁翟某2.5万元困难补助金,半年多过去了,公司却迟迟没有执行。在执行法官的帮助下,八旬老翁近日成功拿到了追偿许久的补助金。今天,济南中院公布一份“老赖”名单,10名被执行人因存在失信行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翟某因与济南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产生劳动争议纠纷,将公司诉至平阴县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判令酒业公司支付翟某生活困难补助费共计2.5万元。判决生效后,酒业公司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迟迟拿不到补助金,翟某向平阴法院立案申请执行。法官发现,酒业公司确实存在生产经营困难的情况,公司银行账户内也没有存款。

  为帮老人追回执行款,执行法官孙和平辗转联系到酒业公司出资股东胡某。孙和平向胡某阐明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法院将依法限制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行为,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胡某听后,当即表示会尽快履行义务。第二天,胡某便将2.5万元缴纳到了法院指定的银行账户上。

  据统计,去年全市法院系统依法惩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将66327个“老赖”信息录入最高法院失信名单库。与此同时,敦促4355名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定义务,促成1724件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强制执行9706件案件,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构成犯罪的13名被执行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