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失踪走失 济南警方接警第一时间立案调查

11.10.2014  15:03

    打拐题材电影《亲爱的》正在热映,电影中一句“失踪超过24小时,警方才会立案”的台词引起网友热议。孩子走失报警24小时内不能立案吗?记者昨天从济南警方了解到,未成年失踪或走失,监护人或家长都应立即报案,警方接报后会在第一时间立案调查,不需要等24小时。

    儿童失踪24小时立案属“以讹传讹

    最近电影《亲爱的》热播电影中一句“失踪超过24小时,警方才会立案”的台词引起热议。电影《亲爱的》中张译饰演的失踪儿童家长,其原型人物名叫孙海洋,他已经苦苦寻子七年。2007年时他的孩子被拐走,虽然监控录像显示,是一名中年男子以一辆玩具车哄走了孩子,但因为当时“24小时才能立案”的规定,警方未能及时出动,丧失了寻找孩子的最佳时机。

    据警方介绍,早在2009年4月公安部开展全国“打拐”专项行动之初就规定,凡接报儿童失踪和被拐的案件,要立即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查找孩子下落。时任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杨东曾在接受采访时说:“以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是,孩子失踪后到公安机关报案,一些基层公安机关往往要等到24小时以后才会受理,我们查阅发现,公安部从来没有规定过拐卖案件立案要等24小时之后。

    警方介绍,儿童失踪24小时立案属于“以讹传讹”,特别是电影《亲爱的》中一句“失踪超过24小时,警方才会立案”的台词更容易误导群众。

    接报警第一时间介入调查

    10日上午,记者咨询济南多家派出所,派出所的相关负责人说,凡接到有儿童失踪或拐卖的报警,警方都会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协助儿童的家长进行寻找。若有线索表明有拐卖嫌疑的,警方立案进行侦查,不需要等24小时。

    记者了解到,2010年,由公安部牵头,最高法院、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了一个《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其中关于立案的规定:“接到儿童或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少女失踪报案的,不论案件是否属于自己管辖,都应当首先采取紧急措施。经审查,属于自己管辖的,依法立案侦查;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近日,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在微博上澄清:儿童、少女失踪或走失,监护人或家长都应立即报案,警方接报后会在第一时间立案调查,不需要等24小时。

    警方提醒,当发现孩子失踪后,请务必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拨打110或到就近的公安机关报案,最开始的24小时是寻找孩子的“黄金时间”,及时立案能有针对性地进行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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