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被掳赴日劳工首获赔偿 济南劳工张景全获10万元

22.05.2017  17:21

  5月21日上午,张景全老人的女儿张君文在赔偿金发放仪式上展示父亲的遗照。记者郭尧 摄

  今年3月30日,张景全病逝。记者郭尧2015年7月摄(资料照片)

  5月21日,劳工张景全的女儿张君文(左四)、劳工王在祯(左一)、劳工师朝明(左二)等人参加赔偿金发放仪式。记者郭尧摄

  2012年9月27日,济南时报对劳工张景全的报道。

  2015年8月4日,济南时报对劳工群体的相关报道。

  2015年8月5日,济南时报对劳工王在祯的报道。

  这是一场迟到的赔偿金发放仪式,然而比仪式迟到更久的,是日本三菱综合材料公司对中国劳工的谢罪道歉。94岁的济南老人张景全,在今年3月21日获得1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之后,于3月30日病逝。作为山东地区首位获得三菱赔偿的中国劳工,作为这场仪式的主角,他没有等到5月21日的这一天。

   仪式上没有张景全,也没日本人

  5月21日10点,济南市中区六里山南路佳宝宾馆的3楼会议室。屋子的东墙悬挂着红色条幅,“山东受害劳工赔偿金发放仪式”。

  在一片掌声中,张君文接过一块蓝色泡沫板,上面喷绘着“日本三菱公司向受害劳工张景泉谢罪赔偿”,“赔偿金计人民币10万元整”——张景全的名字写错了。其实,张景全的名字不是第一次被写错,他生前接受济南时报记者采访时说,“日本劳工名单上登记的是张景金,多了俩‘点儿’也还是我,这是历史改不了的。”

  然而,这个会议室,没有张景全,也没有日本人。据说,三菱公司的日本代表“有事没来”。

  这场仪式中,也没有支票和现金。2017年3月21日,日本三菱综合材料公司支付的10万元已到账,这笔资金来源记录在张景全的银行存折上。3月30日,94岁的张景全因病逝世。临终前,他对女儿张君文说,“我这口气终于出了。”

  21日上午,这份存折放在会议室的桌子上,不少其他中国劳工遗属翻阅,他们希望委托律师傅强帮助自己的父亲获得赔偿,后者是张景全生前维权的法律援助者。

  直到会议开始,劳工师朝明、王在祯相继走入会议室,现场镜头快门的声音才开始响起。

   身心俱伤的“连行者”

  70多年前,张景全、师朝明、王在祯都被侵华日军掳往日本,他们被称为“连行者”,这在日语中是个轻蔑的称谓。他们做苦役的矿区被叫做“事业场”,有的也叫“作业场”。然而,那里的中国“连行者”,因为超负荷体力劳动而寸步难行,至今师朝明双腿难以弯曲,几十年间排便都蹲不下。

  93岁的师朝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经常答非所问,但他提起“盐”字就深恶痛绝。他儿子向记者透露,父亲当年到达日本后,被关在一列火车上运往矿区,其间遭遇大雪,众多劳工在车上只能以雪沫充饥,“可能是因为这个。”

  同样年逾90岁的王在祯说,他在日本的苦役是“下煤窑”;而师朝明直接吐出两个字,“铜矿”。

  1944年6月至1945年1月,三菱矿业株式会社的9个“作业场”中,除了尾去泽矿业所和槙峰矿业所为铜矿之外,其他7个“作业场”均为炭矿,因此中国劳工主要从事煤炭采掘、矿石搬运和选矿作业等繁重的体力劳动。

  王在祯回忆,他在日本做劳工期间,平均每天工作超过12个小时。

  据统计,从1943年至1945年,日本共计强征中国“连行者”38935人,分布在几大财阀下属的矿区从事重体力苦役。其中,仅三菱财阀就奴役了2709名中国劳工,722人被迫害致死。

   三菱无法磨灭的战争责任

  张景全不知道的是,他和其他中国劳工,曾经被三菱财阀榨取了多么大的财富,而1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实在过于“象征意义”。

  据相关统计,三菱矿业(现为三菱综合材料)是三菱财阀所有企业中的重要赢利点。1920年至1929年,三菱矿业赢利5418万日元,占三菱财阀总利润的20.4%,排第二位;1930年至1937年,三菱矿业赢利9058万日元,占三菱财阀总利润的32.6%,排第一位。从1920年代至1940年代,20年间,三菱矿业的赢利水平直线上升,尤其在1942年至1944年奴役中国劳工时期,其年均利润大大超过战前水平。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馆长李宗远撰文指出,三菱矿业株式会社9个事业场奴役的2709名中国劳工分13批分别押送至9个事业场,时间大部分集中在1944年6月至8月(5批)、1944年10月(4批)、1945年1月(3批),正是日本不惜与同盟国决战,且日本国内劳动力严重不足之际,急需外国劳工填补。

  此外,三菱矿业获得中国劳工的途径,具有鲜明的军事色彩。据《日本外务省报告》,中国劳工的“供出方式”共有四种:“行政供出”、“训练生供出”、“自由募集”、“特别供出”。13批押送日本的中国劳工,“行政供出”模式占据10批,“自由募集”模式有2批,“训练生供出”模式有1批。

  当年,17岁的张景全在街上直接被日本士兵抓走,很可能是具有比例摊派色彩的“行政供出”,而以俘虏身份去日的王在祯,则应属于专门面向俘虏的“训练生供出”。“过而不改,是谓过矣”

  2015年7月24日下午,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三菱公司写给中国被掳往日本劳工联谊会的一份“谢罪文”。该文引用《论语·卫灵公》的名句,“过而不改,是谓过矣。”

  尤其,三菱方面在这篇谢罪文表示,“向中国劳工及其遗属真诚地谢罪。”这是日本企业和日本政府对华从来没有使用过的词汇。

  但是,在5月21日上午与会列席的中国被掳往日本劳工联谊会执行会长刘焕新看来,三菱方面在认错反省的同时,依然使用文字游戏,谨慎保留余地。根据济南时报记者拿到的日文版和解协议,三菱方面把支付给受害中国劳工及其遗属的资金称为“劳工和解基金”,而不是中国方面所称的“赔偿金”。

  “如果叫赔偿金,那三菱公司可就‘大’了!每个劳工如果都赔偿,那得多少钱!每人10万元人民币,这叫‘谢罪金’!”刘焕新提高音量说。他透露,双方交涉期间,三菱方面曾希望用“深刻反省”代替“谢罪”,但最终刘焕新逼着三菱方面使用了“谢罪”一词。

  此外,在“谢罪文”中,三菱公司狡辩其身份称,“敝公司承认作为当时的使用者的历史责任”,用“使用者”规避“奴役者”的实质。事实上,三菱公司与中国被掳、被奴役劳工根本不存在雇佣合同关系。

  当时,三菱方面代表木村光在北京与中国劳工代表方面协商和解时,一直强调沟通不能让媒体尤其是日本媒体知道。刘焕新透露,“三菱的日本代表就躲在一家酒店里,悄悄地和中国代表协商。他们很害怕日本国内的右翼媒体知道,给他们制造压力。”

   中国劳工缺少胜诉记录

  迄今为止,遭受日本企业奴役的中国劳工诉讼就有16起。即使少数案件中,中国劳工方面在一审或二审期间作为原告获得了胜诉,日本法院判决胜诉的理由也只是基于企业没有尽到“安全考虑义务”。随后,在日本三审终审制的诉讼制度中,中国民间战争受害者对日索赔的诉讼案件全部败诉。其中就包括刘焕新的父亲刘连仁。

  鉴于在日本诉讼的艰难,长期以来给予中国受害者支持的日本律师团队、华人华侨等日本民间后援团,曾几次参与推动“和解”,分别是:2000年,曾在花冈作业场被奴役的劳工,与加害企业鹿岛建设公司达成的“花冈和解”;2004年,受害人与被告日本冶金工业株式会社达成的和解;2009年,曾在安野作业场被奴役的劳工,与西松公司达成的“安野和解”;2010年,曾在信浓川被奴役的劳工,与西松公司达成的“信浓川和解”。

  在日本接连碰壁之后,中国劳工及其法律援助者转而向中国司法系统提起诉状。2014年2月26日,来自北京的牟汉章、张世杰等37名原中国劳工及遗属,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日本焦炭工业株式会社(原三井矿山株式会社)和三菱综合材料株式会社(原三菱矿业株式会社)。原告主要的诉讼请求是:要求被告日本焦炭工业株式会社、三菱综合材料株式会社在《人民日报》等两国媒体上,用中、日两种文字刊登谢罪广告;向每位中国劳工赔偿100万元人民币。

   庭外和解背后的分歧

  2016年6月1日,日本三菱综合材料公司发表声明称,该公司当天在北京与3名被强征至日本劳工代表,就谢罪和赔偿问题正式达成协议。根据双方一致同意,三菱综合材料向受害者就战时侵犯人权的事实表示“谢罪”,向每位受害劳工赔偿10万元人民币,并承诺出资为受害者在日本修建纪念碑。有报道称,目前找到的1000余名中国幸存劳工及其遗属中有95%表示“同意和解”。

  傅强和刘焕新认为,这一模式具有可操作性,值得广大中国劳工及遗属通过此举获得一定程度的补偿。师朝明老人的儿子在接受济南时报记者采访时说,“钱买不来尊严,更代替不了父亲当年受到的苦,但这个钱可以改善父亲的晚年生活质量。三菱方面的谢罪可以接受。”

  然而,关于庭外和解的争议依然存在。2015年2月11日,中方代理律师康健和原告家属在北京召开记者会,宣布由于三菱公司拒绝道歉等全无诚意之原因,中止与其庭外和解谈判。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管建强撰文表示,三菱公司的“整体和解”缺乏诚意且暗藏玄机。“事实上,庭外和解、法官主导的和解以及判决具有不同的意义。首先,庭外和解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排除法庭的管辖,三菱公司的行为符合这样的特征,甚至在和解书中只字不提申请司法确认。其次,人民法院法官主导下的民事和解是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它的法律效力直接受到中国法律保障。最后,民事诉讼判决不仅有解决纠纷的功能,而且责任者承担的是法律责任。同时,判决书的说理性让民众得到了具体实在的法律启蒙和教育,让法律充满了人性和力量。”

  对这种分歧,刘焕新笑着说,“康健、管建强,我都知道、都认识。但他们的做法不具有可操作性。”

   一场与时间的赛跑

  刘焕新是刘连仁的儿子,他父亲曾在1944年被侵华日军从山东高密掳掠到日本北海道服苦役,因不堪忍受凌虐,在1945年逃入北海道深山,直到1958年2月9日才被当地猎人发现,在1958年4月10日离开日本回国。直到2000年9月2日刘连仁去世,刘焕新任凭怎么努力,都没能让父亲听到日本人的道歉,更没有获得赔偿。

  “恁光想着恁爹,他光想着他爹,那么恁爹这一代劳工的心愿该怎么办呢,气该怎么出呢?希望大家勇敢地站出来维权,时间实在是太紧迫了。”这是5月21日会上刘焕新给在座劳工子女和遗属的呼吁。

  他向济南时报记者透露,现实中并非所有中国劳工都会参与维权,有些是劳工耻于提及,连其子女都不知道,更多的则是持观望态度,看到有成功案例了才出来参与。

  东京高等法院在二审判决中虽然承认刘连仁被强掳到日本并遭受了苦难的历史事实,但仍然驳回了原告方的索赔请求,从而推翻了东京地方法院2001年作出的赔偿判决。审判长西田美昭声称,日本政府不应为战时领导人依据战时宪法作出的不当行为承担责任,因而无需赔偿原告,并且刘连仁的索赔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因此予以驳回,一审和二审诉讼费用也全部由原告负担。

  5月21日,“山东受害劳工赔偿金发放仪式”结束后,张君文为表达感谢,执意要请刘焕新、傅强等人吃午饭,被刘焕新一口回绝。“绝对不行,每一分钱,都是老人的血汗钱!”刘焕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