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红提出上诉

26.02.2015  19:54

  一审被判死刑的赵志红,向法院提出上诉。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26日发布消息说,被告人赵志红在上诉期内书面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月9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罪并罚,对赵志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3000元,同时判决赵志红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102768元。同时,判决书显示,赵志红是“呼格案”的真凶。

  赵志红,男,汉族,1972年5月出生于内蒙古凉城县,初中文化,无业。其身高1.62米。

  原标题【 赵志红提出上诉

中国战疫观察之三:党旗高扬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国山东网
绿色中国 加速前行
  绿色,是生命的颜色,中国山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