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通报张店、胶州7起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

03.09.2016  17:04

  据《山东新闻联播》报道,省纪委重点督导的淄博市张店区、胶州市,在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中,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问题。省纪委近日通报2市(区)查处的7起典型问题。

  淄博市张店区马尚镇东北村村委会原委员、原报账员郑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淄博市张店区原计生服务中心主任朱凤霞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淄博市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科原科长史先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张店分局党总支部第七党支部原书记、南定中心所原所长冯英进滥用职权造成矿产资源损失,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胶州市胶东街道韩家二村党支部原书记韩欣、村委会原主任韩加云、原村文书韩炳华私分土地补偿款,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3人刑事责任。

  胶州市铺集镇天台管区原书记赵桂平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胶州市九龙街道后海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宋建本违规发放福利、违规支出招待费,另外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县乡党委要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敢抓敢管敢查处,切实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落实到基层。各职能部门要着力整治系统性、行业性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违纪违规的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县乡纪委要作为主要工作任务,严格依纪依规处理,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蔓延势头。要强化责任追究,对责任落实不力导致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职能部门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李侠 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