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今年发生57起交通肇事逃逸涉犯罪案件 章丘占4成

28.11.2015  04:50

齐鲁网 11月26日讯 (记者 扈枫)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严重扰乱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也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记者今天从济南市交警部门了解到,今年以来济南共发生了57起交通肇事逃逸涉嫌犯罪案件,其中11人已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章丘发生交通肇事犯罪逃跑率最高

记者从济南市交警支队发布的统计信息中看到,2015年以来,济南市共发生了57起交通肇事逃逸涉嫌犯罪案件,其中涉及货车及客车的案件为26件,占比约45.6%。

从事故发生地点来看,这些交通肇事逃逸涉嫌犯罪案件中,发生在章丘的案件起数最多,共有25起。其次为历城区,共6起。长清区和商河区并列第三,分别为5起。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多发生在离济南市区较远的郊区或城乡结合部,犯罪嫌疑人交通肇事后,以为附近路人较少,抱着侥幸心理一走了之。但是这一举动不仅无法使自己逃脱罪责,被抓获后更会罪加一等。

95后驾驶员交通肇事后“跑路

哪个年龄段的人更倾向于交通肇事后“走为上”?记者从统计数据中发现,这一问题的答案是“70后”与“80后”,两个年龄段涉嫌交通肇事逃逸涉嫌犯罪案件的人数分别为19人与21人,占总人数的7成。这两个年龄段的年龄范围在26岁至45岁之间,正处于中青年阶段,做事鲁莽不计后果,但也从另一方面反映出,年轻人责任意识较差,出了事后不想着承担责任,而是先想到逃避。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布的这57起案件中,年龄最小是1996年的驾驶员许某,年仅19岁;年龄最大的为1957年的驾驶员娄某,今年已经58岁。

交警辟谣:交通肇事逃逸不一定都负全责

从全年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涉嫌犯罪案件的频率可以看出,前7个月发生该类案件的次数较为均衡,平均一个月发生6起该类案件。8、9月份案件数量直线下降,一共只发生了3起案件,但10月以后该类案件的数量又直线上升,达到13起。记者注意到,在一天当中,下午和晚上为该类案件的高发时段,共有21起。其次为晚上21点以后到凌晨两点,共发生了19起。

此外,本次公布的57起交通肇事逃逸涉嫌犯罪案件中,85%的案件都是逃逸方全责,但也有8起案件中,逃逸的肇事司机只负有主要责任。有网友提出之前从朋友圈看到交通肇事逃逸的案件中,逃逸方一定占全责。对此,济南市交警部门的工作人员解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交警也提醒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不要想着一“”了之,交通肇事逃逸如构成犯罪,不仅会被判刑,还将付出高达百万的民事赔偿,并终身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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