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纪委通报4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典型问题
为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机关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切实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近日,山东省纪委再次通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东营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梁海伟及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召华因市教育局教师培训办公室违规组织人员公款出国考察培训受到责任追究。2014年2月,东营市教育局教师培训办公室未经外事部门审核审批同意,组织人员持因私护照赴美国考察培训,使用虚假发票报销出国考察培训费用。梁海伟、陈召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东营市纪委对梁海伟诫勉谈话,给予陈召华党内警告处分。
肥城市农业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建平因下属公款私存受到责任追究。2008年和2011年,肥城市农业局财务科工作人员将公款存入个人账户。现任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党委委员、机关党委副书记王建平,作为肥城市农业局时任局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2015年1月,泰安市纪委给予王建平党内警告处分。
汶上县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孔凡海因县红十字会医院虚报套取新农合医疗资金受到责任追究。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汶上县红十字会医院采用虚构患者住院治疗、伪造住院病历等手段,骗取新农合医疗基金共计73809.6元。汶上县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在监督审核管理资金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问题,负责该办公室日常工作的孔凡海负有领导责任。汶上县纪委给予孔凡海党内警告处分。
莱西市夏格庄镇党委书记于同荀,党委副书记、镇长胡克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伟因镇党政班子成员违规超标体检并发放补助受到责任追究。2014年7月,夏格庄镇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到青岛市立医院体检,共计花费45093元,体检后违规发放补助每人5000元。于同荀、胡克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李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莱西市纪委给予于同荀、李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胡克宇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