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通报8起工程违法案例 不办社保工程违法转包

08.01.2015  10:01

  记者从山东省住建厅获悉,去年年底山东省开展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执法检查,1月6日将检查中发现的第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包括施工混乱钢筋保护层不达标、不给工人办社保、工程违法转包、分包合同签订有“猫腻”等情况。

  案例一:钢筋外露不处理

  枣庄市美星花园—太平街棚改安置房1#楼工程,建设单位为山东美星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周少华;施工单位为浙江新华建设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项目经理徐辉明;监理单位为枣庄市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项目总监齐德军。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HPB300钢筋代换未办理设计变更,剪力墙主筋外露未做处理,违反《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第5.1.1条、第8.2.1条规定;二是阳台、14~18层楼层临边、洞口无防护栏杆,悬挑梁底部末端锚固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连墙件设置不足,料台末端无锚固措施且两侧架杆间无防护。模板支撑缺扫地杆;三是施工用电存在一闸多机现象,外电防护搭设不规范。

  案例二:桩基不验收就交房

  东营市东营区六户镇北辛庄安置用地一期15#楼工程,建设单位为六户镇北辛村村民委员会,项目负责人张彤;施工单位为东营天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闫海华;监理单位为东营广厦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陈学科。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厨房、卫生间楼面结构标高未按设计要求施工;二是桩基子分部未组织验收,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要求;三是临边防护不到位,部分电梯口未做防护;四是塔吊附着安装不符合要求,违反《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要求。

  案例三:不给建筑工办社保

  烟台市福康小区四期30#、31#、28#楼工程,建设单位为烟台业达实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郭志海;施工单位为烟台市红旗置业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阮秀将;监理单位为山东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长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塔机超高限位失灵,变幅后限位失灵;二是总承包单位烟台市红旗置业有限公司未按照有关规定为所聘用的建筑工人(劳务)办理社会保险。

  案例四:防护工作不到位

  济宁市苏宁生活广场工程,建设单位为济宁苏宁云商商贸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梁明哲;施工单位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留春;监理单位为山东齐鲁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张华。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及时组织人员参与深基坑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验收;二是施工现场QTZ80塔吊未设置专用开关箱(直接分箱引出),切断机PE线未与设备外壳相连接;三是悬挑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间距大,防护不到位。

  案例五:随意换钢筋

  日照市尚美城小区7#住宅楼工程,建设单位为日照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任志成;施工单位为山东日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谢更条;监理单位为济宁市兴业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石性尧。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HPB300钢筋代换未办理设计变更,违反《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第5.1.1条规定;二是脚手架拉接点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南侧东头架杆存在外涨变形现象,且施工工作面层脚手架板未满铺,建筑物与脚手架内立杆间隙过大,未采取防护措施;三是塔机镝灯未设置开关箱。

  案例六:工程违法转包

滨州市化工协会聚福楼1#楼工程,建设单位为滨州市中福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耿延东;施工单位为滨州市财源建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王卫刚;监理单位为济南龙力热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