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纪委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20.04.2018  03:50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着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督促党员干部严守纪律、改进作风,近日, 山东省平阴县纪委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平阴县国土资源局安城国土所原所长魏传禄、原副所长王波失职失责问题。2006年10月至2015年12月,魏传禄、王波任职期间,在日常执法巡查工作中,未认真履行职责,对赵书某在安城镇平洛社区未经依法批准的违法占地建房五处,及赵桂某在东平洛村违规将养殖房屋改造成钢架仓库出租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制止并予以上报,引起群众多次向济南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3月,魏传禄、王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平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科科长臧传东履行职责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在2010年至2014年的济南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中,臧传东负有按照规定对项目及项目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的职责。其中,有4家企业项目均未通过环评批复。臧传东对上级要求的上报材料不认真审核,致使4家企业在没有环评批复文件的情况下领取项目资金总计90万元。2017年9月,臧传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平阴县孝直镇残联办公室原主任张志强、杨强对扶贫基地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张志强、杨强先后于2013年、2014年至2016年担任孝直镇残联办公室主任,负责对辖区内申报扶贫基地项目的材料进行审核。在对时任孝直镇商庄村两委委员兼会计、平阴万和蔬菜专业合作社实际控制人和经营者刘汝新提报的扶贫基地项目申报材料审核中把关不严,未认真履行职责,致使该合作社自2013年至2017年骗取残疾人扶贫基地扶持资金共计26.6万元。2018年3月,张志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杨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汝新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被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指出,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上述3起典型问题集中反映了有的党员干部在履行职责中存在把关不严、监管不力、工作漂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侵害了群众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干扰和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全县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工作部署,认真查找本部门单位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突出问题,以见人见事的过硬措施坚决整改到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形成“头雁效应”。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严查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特别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突出问题,抓住典型、坚决问责、形成震慑,以实际行动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完)

[ 责任编辑:秦来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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