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9.09.2015  09:07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若干规定,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今天市纪委网站通报了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一、长清区马山镇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自2013年1月至2015年4月,长清区马山镇违反规定为11人发放津贴补贴共计38200元,构成违反财经纪律行为。长清区纪委决定,分别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马山镇党委书记许兵、马山镇镇长李洪军党内警告处分,对于超范围、超标准发放的津贴全部予以收缴,对马山镇纪委书记徐斌进行诫勉谈话。

  二、章丘市官庄镇韩家村党支部原书记弭家忠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至2014年,弭家忠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以办理村务为名,公款大吃大喝,招待支出共计334600.19元,给村集体造成严重损失,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章丘市官庄镇党委决定给予弭家忠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三、章丘市白云湖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袁世忠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袁世忠在担任章丘市白云湖镇苏码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自2012年至2014年,以办理村务为名,公款大吃大喝,招待支出共计328592元,挥霍浪费集体资金,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章丘市纪委决定给予袁世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历城区房屋管理服务中心正科级干部于华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4年8月30日,于华为其儿子举办婚宴的过程中,收取监管、服务对象礼金,共计8300元。构成违反廉洁从业纪律行为。历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决定给予于华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五、天桥区商务局对外贸易发展科副科长徐超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4月4日至4月6日清明节放假期间,徐超违反公车封存管理规定,私自驾驶单位公车多次办理个人事务,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天桥区纪委决定给予徐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全部费用。

  六、天桥区大桥镇农委副主任、水利站站长李尚忠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月3日元旦放假期间,李尚忠违反公车封存管理规定,私自驾驶单位公车多次办理个人事务,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天桥区大桥镇党委决定给予李尚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全部费用。

  原标题【 济南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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