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厢侧翻致邻车驾驶员死亡 肇事者被判刑一年
03.06.2015 11:39
本文来源: 半岛网
2014年10月23日,秦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到日钢公司汽车受料槽煤粉场地,在货车严重超载、现场地面不平、与相邻货车距离近的情况下,仍升起车厢底下的液压升降杆卸煤,当液压升降杆将车厢顶至高处时,升降杆从底端断掉,装满煤的车厢侧翻并砸毁相邻货车的驾驶室,致使被砸毁货车驾驶室内的驾驶员刘某胸腹部受压后窒息死亡。事发后,秦某即打电话报警,积极参与抢救,并在事故现场投案。
案发后,秦某所驾驶货车的车主与死者亲属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80余万元,现已赔付8万元,剩余款待到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再予赔付。
近日,岚山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秦某在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其投案自首,所驾驶车辆的车主已与死者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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