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购税新政一周 山东落实优惠3200万元

09.10.2015  12:06

人民网济南10月9日电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5〕527号),对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5%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以下简称车购税减征政策)。政策执行一周来,山东省享受减按5%税率征收车购税车辆8508辆,落实车购税优惠3247.22万元。

10月1日,临沂市第一位办理了此类业务的闵先生说,“前天刚刚在新闻联播中了解到车购税减半的消息,今天一大早就享受到了,真是没有想到。”据了解,闵先生购买的1.5升排量的上汽通用牌多用途乘用车,为他节省了1972元的车购税。

山东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如果是符合本次减征政策的车辆,消费者在办理车购税缴纳业务时,车购税征收软件会自动进行识别,不需要消费者单独提供证明材料。

该负责人同时提醒,本次车购税减征政策,购置日期是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来确定的。也就是说,如果消费者10月1日之前购买了车辆并开具了发票,在10月1日之后办理车购税缴税业务,是不能享受优惠的。而且,目前也不存在对10月1日之前缴税的1.6升以下小排量乘用车退税的政策,广大消费者要谨防车购税退税骗局,如接到不明电话,可联系当地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确认。

据介绍,由于此次车购税减征政策从公布到施行仅1天多时间,为保证十一假期期间正常服务纳税人,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周密部署,统一步调,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齐心协力,行动迅速,加班加点,确保了10月1日减征政策的顺利实施。

在车辆类型上,文件规定,“本通知所称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具体包括:

(一)国产轿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车辆型号的第一位数字,下同)为“7”,“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

(二)国产专用乘用车: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5”,“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额定载质量(kg)”项小于额定载客人数和65kg的乘积。

(三)其他国产乘用车: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6”,“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

(四)进口乘用车。参照国产同类车型技术参数认定。

另据介绍,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53号)执行。(邢曼华 郭勇 赵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