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6778辆汽车到强制报废期

12.09.2014  13:14

        摘    要:记者11日从济南市车管部门获悉,据统计,截至目前,济南市有6539辆小型汽车,239辆大型汽车达到“强制注销”状态的机动车,没有按照规定办理报废交售手续。对于这部分车辆,一上路系统将自动报警。

  记者11日从济南市车管部门获悉,据统计,截至目前,济南市有6539辆小型汽车,239辆大型汽车达到“强制注销”状态的机动车,没有按照规定办理报废交售手续。对于这部分车辆,一上路系统将自动报警。

  根据去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除了部分营运车辆、专业作业车达到使用年限应当报废之外,包括私家车在内的几种车型的机动车,只要能通过年审不再强制报废。但是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

  济南市车管所副所长于奕介绍,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由于各种原因,据统计截至目前,济南市还有6539辆小型汽车,239辆大型汽车达到“强制注销”状态的机动车,没有按照规定办理报废交售手续。

  记者了解到,机动车使用年限不同,审车周期也不同。以最常用的小型客车为例,6年以下两年一个审验周期,6年至15年一年一个审验周期,15年至20年半年一个审验周期。从去年5月1日新政实行,到今年11月份是15年以上机动车的三个审验周期,预计这些车辆中会有大量不按时年审并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

  于奕介绍,当前个别驾驶人心存侥幸心理驾驶报废汽车、非法拼组装车上路行驶的现象仍有发生,这种行为威胁道路交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造成环境污染。此类机动车发生交通伤亡事故后,由于无法取得商业保险等社会救济措施,给受害方、驾驶人造成巨大损失。近期,交警部门将开展“严查报废、拼组装车辆上路行驶”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驾驶报废车、拼组装车上路行驶行为。

  服务 合法回收报废车企业济南仅两家

  记者从济南市车管所了解到,如果车主想查询自己的车辆状态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一是携带本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到济南市车管所、各区县车管所、济南市各个交警服务点窗口进行查询;二是登录到网上车管所(http:// 123.233.240.70:9080/wscgs/ home.jsp),信息核实后查询;三是通过拨打济南车管热线66712345,确认信息后查询。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作者:徐敏   网络编辑:高志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