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地税局博山分局迅速落实省局 “散”“慢”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
8月11日,围绕省局专项整治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淄博市地税局博山分局迅速部署,立即跟进,在博山分局范围内开展 “散”“慢”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以上率下。专项整治活动在分局党组领导下统一进行,各科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履职尽责,压实专项整治主体责任,严格贯彻“三督三查”精神,做到正风肃纪,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制定工作方案,做到边查边改。围绕整治工作目标,征求基层单位和重点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省局查摆出的工作进取心不强、责任担当精神不够、绩效考评办法执行不到位等十个“散”“慢”典型问题,对照“走在前列”目标要求,对照省市局制度规定,对照绩效考核标准,对照群众期盼,深入查找机关科室、机关人员存在的“散”“慢”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和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做到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三、做好结合文章,做到入心入脑。明确专项整治工作定位,将整治活动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纪律行动体系,针对落实“散”,执行“慢”导致的基础工作不牢固、工作见不到实效以及推诿扯皮等突出问题,进行自我查找、自我教育、自我剖析,对照合格党员标准,深挖思想根源敢于较真,自我批评敢于揭短,出现问题不回避,敢于担责。
四、督查问责,做到严肃认真。强化日常督查。严格落实完善考勤制度、考勤抽查制度、通报制度,人事部门按月通报考勤情况,对考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总结,查找原因,制定措施;监察部门加强日常巡查,进行不定期督导,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履行好提醒职责,对“散”“慢”问题做到零容忍、零懈怠,对存在“散”“慢”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依律依纪依规,严肃问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文字:孙庆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