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促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和加快民航业发展两个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的指导意见
鲁政发〔2014〕19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构建网络设施布局完善、技术装备先进适用、运输服务安全高效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是交通运输领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也是区域经济一体化、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为促进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快速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两区一圈一带”发展战略、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以综合发展、集成发展、协调发展为主题,以完善运输通道、构建城际交通、强化综合枢纽、提升运输服务为重点,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统筹区际、城际、城市、城乡交通协调发展,统筹基础设施、技术装备、运输服务协调发展,着力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全省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适度超前。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在全国发展大局中走到前列、提前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适度超前建设交通基础设施,提高运输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交通运输由基本适应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转变。
2.强化综合。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宜水则水、宜陆则陆,优化运输结构;按照“客运零距离换乘”、“货运无缝衔接”要求,加强各种运输方式衔接,实现一体化运输服务。
3.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保障交通运输安全;提供多样化出行选择,满足多层次运输需求;优化换乘条件,改善出行环境,提高服务品质。
4.绿色发展。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能源等资源,大力发展铁路、水运和公共交通等低碳、高效、大容量运输方式,加快新技术、新装备、新能源推广应用,倡导绿色出行,减少大气污染,着力环境保护。
5.多元投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拓宽社会资本进入交通运输领域的渠道和途径。
(三)发展目标。
到2030年,全省以快速铁路、高速公路为骨干的“三横四纵”综合运输通道全面形成,铁路快速客运网、双核辐射城际交通网基本建成,普通铁路网、高速公路网、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油气管网更加完善,“一纵三横”内河航道网络初步形成,综合交通枢纽、港口和机场布局基本完善,交通运输网络更加衔接配套,技术装备更加先进适用,运输服务更加安全高效,管理体制更加协调顺畅,形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1.规模目标。铁路营业里程9000公里,其中快速铁路5400公里;公路总里程27万公里,其中高等级公路5万公里,高速公路76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车道里程4万公里;内河航道2200公里;油气管道15000公里;民用运输机场16个,通用机场30个;一体化综合客运枢纽30个以上。
2.通达目标。50万人和20万人以上的城镇快速铁路通达率分别达到95%和80%,覆盖全省85%的人口;航空服务覆盖率100%;沿海港口实现铁路、高速公路集疏运;干线机场实现与轨道交通连接。市区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实现中心城区500米范围内公交站点全覆盖。
3.时效目标。济南、青岛之间实现1小时通达,济南、青岛与周边设区市均实现1小时交通圈;各设区市与其所辖县(市、区)基本实现1小时交通圈;所有县、市(区)及港口、机场等规划节点30分钟进入高速公路网。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综合运输通道。纵向重点构建滨临通道,提升京九通道,完善青烟威日、京沪通道;横向重点提升济青通道,完善菏兖日、德龙烟威通道,尽快形成完善的“三横四纵”综合运输通道。在通道建设中,优先发展铁路,提高对外中长途客货运输能力和城际客运服务水平;完善高等级公路,为城际货运、物流配送和个性化出行提供服务;积极发展水路,降低大宗散货运输成本;加快发展民航,满足长距离客运及高附加值货运需求;完善管道设施,保证油气等能源物资运输;着力建成以干线铁路和高速公路为主,以普通国省道公路为辅,水运、民航、管道为补充,各种运输方式优势互补,具备快速客运和大能力货运功能的综合运输大通道。
(二)构建双核辐射城际交通网。构建以济南、青岛为核心的双核辐射城际交通网,更好地发挥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和组织调度省内各城市运行的中心作用。双核辐射城际交通网重点发展集约化的公共客运,优先利用济青、石济等客运专线和既有铁路开行城际列车,适度超前规划建设城际铁路和市郊铁路,加快推动城际铁路客运公交化;持续推进国省干线升级改造,以穿城路段的改线工程为重点,强化高等级公路建设,以推动沿线城镇化发展;形成以快速铁路、高速公路为主的客运系统和以干线铁路、高速公路为主、国省干线普通公路为补充的货运系统。
(三)打造宜居绿色城市交通。优化城市道路网,在主城区重视和加强城市道路微循环和支路网建设;加强公路与城市道路衔接;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有序推进轨道交通、大容量快速公交、有轨电车等多种形式公共交通发展,提高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落实地面公共交通路权优先政策,合理分配城市道路资源,加快公共交通专用道建设,保障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提升公交出行分担比例;有序推进出租车管理改革,促进出租车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停车产业化,实施差别化停车供给策略,加强执法管理;注重交通需求管理,更多利用经济手段,有效引导小汽车的合理使用;改善自行车、步行等非机动化出行环境,支持新能源车辆利用,倡导绿色出行;加强智能交通、信息化建设,提升城市综合交通承载力。
(四)统筹城乡交通一体化。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完善以新型城镇为中心,覆盖乡镇、新型农村社区的公路网络,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安保、渡口改造(渡改桥)、客运场站等工程,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提升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技术标准和服务水平,推动农村公路发展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由建设为主向建管养运并重转变。建立完善符合我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的道路客运运营和管理系统,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为农村百姓提供安全可靠、方便高效、经济舒适、沟通城乡的客运服务。
(五)强化综合交通枢纽。按照“客内货外、集约一体、强化衔接”的原则,集约布局各类场站设施,突出一体化衔接,有效承载多种服务功能,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实现便捷换乘、高效换装。
加强客运枢纽建设。以铁路、民航加快建设为契机,整合公路长途客运站、城市轨道、公交枢纽等于一体,形成便捷换乘的综合客运枢纽。优化城市客运枢纽布局,尽可能将客运枢纽引入城市中心区。合理确定综合客运枢纽的功能、规模,注重经济适用,鼓励开放式、立体化方式建设。加强公共交通为主导的集疏运系统建设,将客运枢纽作为城市大容量快速公共客运线网的重要控制点,同步建设或预留相应换乘设施;力求公交在客运枢纽集散方式中换乘最便捷,尽可能实现同站换乘,优化换乘流程,缩短换乘距离。城市重要客运枢纽之间建立快速、直达客运通道。
推进货运枢纽建设。统筹考虑运输市场需求,调整外迁城市中心区大运量货运场站,与产业园区、港口、机场、铁路枢纽一并整合提升,实现向物流园区、配送中心转变。加快推进港口、铁路等货运枢纽集疏运网络建设,并同站建设换装设施。其中,沿海港口(区)根据集疏运需求建设高等级公路,强化铁路疏港支线及联络线建设;液体化工码头同站建设管道输配设施;铁路货运枢纽应建设能力匹配、衔接顺畅的公路集疏运网络。
(六)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依托重大工程项目,加快研发应用安全可靠、先进高效、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各类装卸设备、运输工具和标准化的成组运载装备,提升技术和装备整体水平。积极调整运输装备结构,鼓励发展大中型高档客车,提高中高级客运班车比重,大力发展适合农村客运的安全、实用、经济型乡村客车;引导货运车船等运输设备向大型化、标准化、专业化、清洁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甩挂车、多轴重载车、集装箱车辆、城市货运出租车和其他专用车辆;鼓励航运企业继续扩大船舶规模和优化船舶结构,组建石化、煤炭、矿砂、集装箱等专业海运船队。鼓励各类机构开展综合运输换乘换装衔接技术、装备和工艺创新。推进条码、射频、全球定位系统、行包和邮件自动分拣系统等先进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进物联网技术在交通运输领域中的应用。
(七)加强智慧交通建设。加快推进交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充分运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车联网、北斗系统、电子支付等技术手段,对交通领域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管控支撑。完善综合运输信息服务系统顶层设计,打破地区、行业分割,建立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推进与相关信息平台间的数据交换,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共用。构建综合运输公共信息平台,实现交通基础设施、应急管理和运营服务的一体化。完善公众出行信息平台、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拓展交通动态信息公共服务,为公众通畅出行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服务。
(八)提升运输服务质量。围绕提供全程化的运输服务,加强协调,破除行业政策壁垒,营造公平公正、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鼓励跨行业、跨区域的运输企业通过合资合作、兼并重组等方式,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综合性运输企业。强化各种客运方式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推动客运联程系统建设,全面普及电子客票、联网售票,逐步实现旅客运输“一个时刻表、一次付票款、一张旅行票”。优化运输组织,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发展大宗散货海铁联运、集装箱多式联运和公路甩挂运输,实现货物运输“一票到底”。大力发展现代物流服务、快递等先进一体化运输服务方式。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农资、农村消费品的货运系统。
三、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统筹协调解决重大综合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有关问题,研究提出加快综合交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加强与中央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合作,密切关注周边省份相关情况,加强沟通合作,促进交通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
(二)深化体制改革。建立跨区域、跨行业的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新机制,提高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推进公路管理体制改革,逐步理顺各级政府在公路建设、运营和养护管理中的关系。配合国家空域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空域资源开放程度。积极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理顺资产管理关系,突出市场主体地位,构建现代企业制度。
(三)强化规划指导。增强《山东省综合交通网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指导性和约束力,加强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完善规划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制定配套措施,全面落实各项规划任务。依据《山东省综合交通网中长期发展规划》,进一步编制完善有关专项发展规划。
(四)创新枢纽管理。鼓励组建公司实体作为业主,负责单体枢纽的设计、建设与运营管理。依法确定具有资质的设计研究机构,牵头组织协调各交通专业,实行总体设计、分项负责。统筹枢纽建设项目的开工时序、建设进度和交付时间,使各类设施同步运行,功能同步实现。创新管理模式,培育专业化枢纽运营管理企业,保障综合交通枢纽整体协调运营。
(五)拓宽融资渠道。创新思路、拓宽渠道,形成多层次、多元化投融资格局。继续加大财政对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积极发行交通债券。通过建立省级铁路发展基金、铁路资产证券化滚动融资等金融工具,募集铁路建设资金。探索建立新型政府还贷收费公路建养模式,破解公路建养资金瓶颈。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促进民航和内河水运发展。积极推动“以地养路”,通过土地增值收益筹集解决交通基础设施建养资金。鼓励枢纽综合开发,打造城市综合体,在保障交通功能的前提下,开发盈利用于枢纽的建设运营。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5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航业发展的意见
鲁政办发〔2014〕45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民航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产业,也是衡量区域竞争力和开放水平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我省民航业取得较大成绩,在优化发展环境、扩大对外开放、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仍然存在总量小、实力弱等问题,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对产业发展的先导引领作用还不突出。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一系列部署,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民航业快速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把握经济全球化和民航强国战略历史机遇,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促进产业升级为主线,以保障持续安全为前提,通过完善机场布局,加强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提升航空运输服务水平,加快航空经济发展,努力构建符合省情的现代民用航空体系,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适度超前,科学发展。科学规划机场布局,合理确定机场定位。既要适度超前,又要量力而行,有序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2.统筹协调,注重衔接。强化机场间协同发展,提高利用效率。加强航空与其他运输方式有机衔接,发挥机场枢纽作用,积极发展空铁、空地、空港联运,统筹民航与关联产业协调发展。
3.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在保障航空、空防、地面安全的前提下,推进民航发展。适应民航大众化、多样化的发展趋势,改善群众出行环境,提高服务品质。
4.政府引导,环境优化。突出民用机场公共基础设施属性,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优化建设、空域、人才培养使用和临空经济发展等环境,为民航业加快发展创造条件。
5.节能环保,绿色低碳。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能源等资源,提高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民航。
(三)发展目标。
到2030年,全省民用机场布局更加完善,保障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航空制造业、航空服务业和临空产业协调发展,基本形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现代化民用航空体系,民航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更加突出。
1.机场布局更加完善。民用机场力争达到46个左右。其中运输机场16个,通用机场30个左右,航空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2.运输生产平稳增长。年旅客吞吐量、货邮量分别达到1.25亿人次和180万吨以上。民航在综合交通运输中的比重进一步提升。
3.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本土航空公司快速发展,形成1家有较强竞争力的航空产业集团。基地航空公司力争达到10家以上,航班正常率超过90%。
4.安全水平持续提升。行业安全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基本建成,运输航空每百万小时重大事故率低于0.20。
5.航空经济快速发展。重点培育3-5个大型临空经济区,吸引高端要素集聚,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打造以航空经济为引领的现代产业基地。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运输机场建设。“十二五”期间,迁建青岛、烟台机场,新建日照、聊城、菏泽机场,建设济南机场南指廊工程。“十三五”期间,迁建潍坊、济宁机场,新建枣庄、泰安、滨州机场,建设济南机场北指廊及第二平滑道工程,改扩建临沂、东营机场。“十四五”期间,开工建设淄博、德州机场,适时迁建威海机场,建设济南机场新航站楼和第二跑道。2030年,形成“3干13支”的民用运输机场总体格局。
(二)强化机场枢纽建设。加强机场与高速公路、城际铁路、城市轨道等的有机衔接,着力打造机场综合交通枢纽,提高交通运输整体效益和服务水平,实现区域交通有效辐射,带动物流、信息流及产业集聚。重点建设济南、青岛、烟台3个干线机场综合枢纽,做好支线机场集疏运系统建设工作。2030年,民用运输机场节点30分钟进入高速公路网,干线机场实现与轨道交通无缝衔接。
(三)增强航空服务能力。支持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壮大运力配置,协同基地发展,完善航线网络,巩固其区域主导地位,尽快由中型航空公司发展成大型航空公司。培植青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逐步发展成国内具有一定竞争力的航空公司。鼓励、支持不同类型的航空公司在我省设立基地。坚持客货并举,完善航线网络。国际航线增强面向日韩的门户功能,积极培育欧美、澳洲、俄罗斯、西亚等直达航线,加密东南亚、港澳台航线航班。国内航线加大与京沪穗三大国际枢纽以及西北、西南、东北地区的航班密度。加强干支机场联系,提高支线机场通达性和利用率,打造“环渤海快线”和“齐鲁快线”。加强科学调度,提高航班正常率,优化机场服务流程,完善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提升航空服务水平。
(四)加快通用航空发展。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区域发展战略相协调、与民用运输航空相补充的通用航空机场布局体系。巩固农、林航空等传统服务,积极发展应急救援、私人飞行、公务飞行、航空租赁、航空运动等新兴通用航空服务,把通用航空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重点打造滨州飞机制造和租赁、青岛通航运营服务、莱芜航空运动、烟台南山飞行培训等通航产业板块。鼓励和支持通用航空企业发展,重点培育3-5家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骨干通用航空企业。
(五)大力发展航空制造业。重点发展飞机总装、部装、零部件生产和发动机总装、零部件生产以及机载设备制造等,不断扩大航空制造产业规模,提升整体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引进国内外制造企业研制生产轻型固定翼飞机、直升机、无人机等通用航空器,打造国内重要的通用航空制造基地。进一步发挥既有产业优势,加快配套发展精密加工、精密模具、航空专用装备和航材等航空关联制造产业。
(六)积极壮大临空经济。以航空枢纽为依托,充分发挥航空运输比较优势,立足区域发展战略和资源优势,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吸引高端要素集聚,促进与航空关联的新兴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集群发展,打造以航空经济为引领的现代产业基地。重点依托济南、青岛、烟台等机场的发展空间和辐射作用,建设高端航空港经济产业体系和现代化生态智慧航空城。
(七)加强民航安全管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持续安全理念,完善安全法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应用安全运行管理新技术、新设备。将航空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应急救援体系,制定航空应急救援预案,强化组织演练,确保发生紧急情况时能按照预案及时有效开展工作。
三、政策措施
(一)强化规划引导。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落实《山东省民航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各项工作任务。有关市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做好机场总体规划、机场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和临空经济区规划的编制工作,并与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加强衔接,科学组织实施,合理引导开发建设行为。
(二)改善空域结构。加快协调军民航空域管理,通过划分空域、调整飞行程序改善军民空域结构,营造适应航空运输、通用航空与军事航空和谐发展的空域环境。按照国家深化低空空域改革精神,细分管制空域、监视空域和报告空域划设,实行分类管理。在总结青岛飞行管制分区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我省低空空域改革工作。同时,加强空管工程建设,提升空管保障能力。
(三)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全面贯彻《民用机场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当地政府在机场发展中的主体责任,切实承担起对机场直接投资、土地划拨、周边环境控制、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等工作。民航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建立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和市场化运营机制。加快推进烟台新机场管理体制改革,实现由经营型向管理型转变。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鼓励和引导外资、民营资本进入法律法规规章未明确禁止准入的民航领域。
(四)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省区域战略专项资金切块部分每年安排10亿元,省级财政积极给予支持,重点用于机场建设等。有关市根据本地民航发展需求,研究制定支持民航发展的相关财政政策。支持临空经济区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并落实相应税收政策。改善金融服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飞机购租、机场及配套设施建设提供优惠的信贷支持,支持民航企业、临空经济区内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
(五)优化发展环境。优先保障机场及配套的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用地,机场所在地政府负责机场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并加强机场净空保护和机场外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冷)、通信、道路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和正常运行需要。加强机场口岸建设,完善口岸功能,优化通关作业流程,提高通关效率。大力吸引和培养民航发展所需的飞行、空管、机务等急需人才,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加强对知识产权、技术创新产权的保护,为临空产业高端人才引进创造良好环境。
(六)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统筹研究、协调解决民航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强与军队、国家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国家在航线航班开发、航权开放、机场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有关市要加强对民航发展的组织领导,创新临空经济区发展模式,把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宏观指导作用有机结合起来,研究建立推动临空经济区发展的市场化运营机制,切实把民航业打造成全省经济社会升级版的重要引擎。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