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联系专家的意见》

13.01.2015  20:26

    中共山东省委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联系专家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专家工作,把各方面优秀专家和人才团结凝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为服务经济文化强省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意见》要求,党员领导干部都要联系高层次专家。县以上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和人才比较集中的省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领导干部,省属本科高校、科研院所、省管国企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都要结合分管工作,联系服务1名专家。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领导干部主要联系对象为在鲁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获得者。   这是山东省委继2002年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及组织部门联系专家制度的意见》后,在广泛调研、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对党委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再一次丰富和创新。新出台的《意见》突出了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扩大了联系服务范围,突出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山东实际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人才发挥作用、施展才华提供了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