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的五年:强化检察职能 法佑淮河之滨

27.09.2017  22:48

  5年来,淮滨县检察院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当地党委政府和信阳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遵循规律、提升质量”为主题,以“素质建院、发展兴院、创新亮院、规范管院”为举措,以“巩固提高、整体争先”为目标,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平安、法治、美丽淮滨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注入检察情守护淮河水

  淮滨县地处淮河中上游,豫、皖两省交界处,南望大别山,北接黄淮平原,因其位于淮河之滨而得名。2001年12月,省政府批准淮滨淮南湿地为省级自然保护区,以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环境和湿地生态系统为主。

  近年来,淮滨县检察院以“注入检察情、守护淮河水”为主题,积极派员对淮南湿地保护区进行专项预防调查,撰写了《关于淮南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的调查报告》,得到县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该院与县林业局、县环保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

  该县斯思镇新安村位于淮南湿地自然保护区内,独特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自然资源使这里成了动物王国,也滋生了多家养猪、养鸡等养殖大户。随意设置的露天化粪池里的污物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到湿地,导致不少鱼类、水禽等生物死亡,浓烈的臭气弥漫在村庄里。

  2016年初,苦不堪言的新安村村民向淮滨县检察院举报了淮南湿地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一事。该院预防局检察干警调查后发现,湿地周围存在很多随意排污、无证采砂、私搭乱建等不法行为。该院立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及时消除湿地周围的污染源。同时,该院召集环保、林业、水利等行政执法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设立一系列保护机制,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村委会在保护湿地工作中的职责,有效形成了县乡村三级执法网络。

  该院通过联合开展“清网整治行动”,关闭淮南湿地保护区内的非法砂场和畜牧养殖企业10余家。

  “开展专项行动后,村外几家养殖户的露天化粪池彻底清理掉了,我们再也不用闻着臭味儿过日子了,连河里的鱼虾也多了起来。”新安村村民的笑意写了在脸上。

  今年5月,该院环境资源检察科正式成立,并以此为契机,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能源资源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加大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

  检企联络站护航集聚区

  淮滨县以轻纺、造船、食品等工业体系为主。该县产业集聚区是我省首批确定的175个产业集聚区之一,是促进该县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近年来,该院立足检察职能,探索实践检察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1+1+1”工作模式,保障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1+1+1”工作模式的核心是1院、1站、1点。“院”是指组建服务产业集聚区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发挥其中心枢纽和指挥作用,全面了解、掌握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确保部署精准、决策到位;“站”是指成立360服务企业发展工作站,通过发挥其桥梁沟通作用,近距离听取企业诉求,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点”是指在重点企业成立检企共建联络点,使检察干警成为企业“身边的法律顾问”。通过领导小组、工作站、检企共建联络点的联动配合,实现了“1+1+1”大于“3”的服务效果。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该院制定出台了《淮滨县检察院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护航企业发展的意见》《淮滨县检察院护航企业发展十项措施》。在产业集聚区成立了360服务企业发展工作站,在麦得隆食品、浙商纺织厂等3家重点企业设立了优化发展环境检企共建联络点。通过建立“企业信息库”,开通涉企案件“专用通道”,指定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作为重点企业联络员,大力开展进“百企”门、知“百企”情、解“百企”忧活动,认真落实“周问询月会商季通报”等制度,对企业存在的困难限期解决。

  2016年,信阳市检察机关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座谈会在该县召开,对淮滨县检察院主动服务大局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监管扶贫款紧跟不放松

  在扶贫领域,2016年9月,该院办理了国元农业保险有限公司淮滨支公司经理许和旭、协保员黄官中,该县栏杆镇王新庄村副书记王开生利用职务便利,编造虚假农户资料,骗取国家扶贫保险理赔金200余万元一案;一审以贪污罪分别判处3人有期徒刑6年6个月,罚金30万元;有期徒刑两年10个月,罚金10万元;有期徒刑3年,罚金20万元。

  今年5月,该院预防局对事关民生民利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阳光工程”项目开展专项预防调查,发现其存在管理不规范、监管形同虚设、培训质量低下等问题。该院随即向该县农业局、财政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针对发现的问题迅速作出整改。县委书记曾辉对该预防调查报告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对策。

  在依法严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中,2017年8月,该院办理了淮滨县固城乡政府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利用职务便利,借负责维护该乡排涝站之机,侵吞截留水利局拨付的维修款19万余元一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严惩职务犯预防不能少

  该院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反,积极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去年以来,该院共查办贪污贿赂案件58件80人,大要案40件48人;共查办渎职侵权案件16件35人,重特大案件11件3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受信阳市检察院指定管辖,该院办理了信阳市中级法院原正处级审判员陈某贪污受贿103万元、信阳市规划管理局原党组副书记杨某某(正处级)受贿300万元等案件。

  该院牢固树立“查办职务犯罪是政绩,预防减少犯罪是更大政绩”的理念,共提出预防检察建议51份,均被发案单位采纳;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829次,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坚持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开展预防警示宣传教育104次,受教育人数达万余人。

  设立新机制帮扶青少年

  为积极贯彻国家对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2017年6月15日,该院对一名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龙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收到了良好效果。

  2016年12月,龙某与朋友在淮滨县城关镇某溜冰场玩耍时遇到年少时的一个同学。龙某以该同学先前在学校对其实施殴打为由,伙同玩伴蔡某对该同学及其朋友进行殴打,致两人轻微伤。2017年5月8日,该案被公安机关移送该院审查起诉。

  办案中,承办人员借助该院未成年人帮教基地,组织龙某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引导龙某在该过程中学会自律、关爱和感恩,真正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最终,在广泛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意见的基础上,该院从案件的事实证据出发,充分考虑到龙某系未成年人且有认罪、悔罪表现,且与被害方达成了和解等从轻处罚情节,最终依法对龙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收到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的龙某十分感激检察官给予的机会,表示绝不辜负大家的期盼,一定改正自身缺点,做一个孝顺父母、正直、有用的人。

  该院与县关工委、共青团县委、县妇女联合会会签了《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规定》,在全市率先实行了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工作制度,得到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该院选派16名年轻优秀的检察干警担任县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先后到淮滨一中、实验小学、王家岗乡中小学等学校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受教育人数8000余人。该院与县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成立了该县首个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基地,通过帮教使3名涉案未成年人重返校园。

  5年来,该院先后有5项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推广,20余项工作经验被信阳市检察院推广;被高检院评为2016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连续四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被市检察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共受到市级以上个人表彰82人次,2人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骨干型人才,18人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业务标兵,18人次立功受奖;连续5年保持检察环节零超期羁押、零办案安全事故、零涉检赴省进京访、零严重违法违纪等4项记录。

  淮滨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刚说,2017年是全面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在今后一个时期,该院将全面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使命,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为“滨淮福地、临港强县”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作者:周惠 李富强         编辑:李悦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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