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组织全市法制机构负责人进行《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专题学习培训

30.04.2015  13:23

为扎实做好《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贯彻落实工作,4月27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法制机构负责人和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科室负责人对《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培训。市政府法制办执法管理科姚远同志带领与会人员逐条学习了《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对《条例》的背景和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程序、处理、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培训会上,市政府法制办向与会单位发放了3000本《行政诉讼法》和《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单行本等培训材料,以便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直各部门进一步组织宣传培训。

(责任编辑: 信息采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