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远光灯惹祸 司机“瞬间致盲”撞毁护栏侧翻

08.12.2014  18:25

  在城区驾车的司机,不少人都对滥用远光灯颇有微辞。5日晚,奥体中路发生一起车祸,一辆面包车撞毁护栏侧翻。据了解,该车快速行驶时,对向车辆远光灯照来,导致司机“瞬间致盲”。虽然滥用远光灯危害极大,但是因为取证难,日常检查受到处罚的并不多。

  5日傍晚,历城交警大队工北中队接到指挥中心调度指令,奥体中路北段发生一起车祸,一辆面包车撞毁BRT护栏后侧翻。工北交警中队副中队长刘春新赶到现场,只见奥体中路铁路桥以北大约100多米处,BRT6号线公交车道护栏旁,一辆泰安牌照的面包车侧翻在地,护栏被撞毁四五米,所幸面包车上两人并没有受伤。

  经了解,该面包车司机孙先生来自泰安东平,当晚他驾驶这辆面包车,沿着奥体中路由南向北行驶。当驶过奥体中路铁路桥下大坡后没有减速。这时天色已黑,对向车道一辆车开着远光灯驶来。

  由于对方灯光太过刺眼,孙先生的视线受到极大影响,面包车突然爬上了BRT护栏,将BRT公交车道的护栏撞毁了四五米,车辆随后侧翻。

  依照交通法律规定,夜间双向会车时,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由远光灯改用近光灯。而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在同向前后车距离较近时应将远光灯换为近光灯。可在市区乱开远光灯的现象并不少见。

  2013年1月16日晚,槐荫交警大队民警在经七纬十二路口专项检查滥用远光灯,在近两个小时的检查中,先后有14名司机因为违法使用远光灯被处罚。其中一名女司机在被告知关闭远光灯时,居然不知道该如何操作切换远、近光灯。

  按照2013年1月1日起执行的公安部123号令,违法使用远光灯将被罚款100元扣1分。“滥用远光灯相当于谋杀。”交警提示,夜晚会车时,远光灯可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致盲时间根据驾驶员自身视力、身体素质以及周围环境不同持续时间也会不同,最长持续3至5秒。在此期间驾驶员如同闭眼开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伤人又伤己。不过,虽然滥用远光灯危害较大,但是因为取证难,交警对其开出罚单的情况并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