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采取措施加强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
02.06.2017 18:11
本文来源: 山东华网
驾照扣满分不参加教育、学习形式走过场……记者1日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对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的教学形式、考试纪律等进行强化,切实发挥“两个教育”的作用,提升驾驶人文明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组织开展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是提高驾驶人文明交通素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有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12分的,应当在15日内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持有大型货车、大型客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有计分记录的,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教育。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的要求,各地将加强“两个教育”的针对性、创新性和实用性,针对不同对象,结合不同场景,编写制作形式多样、高水准的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和精品课程,做到分类施教、有的放矢,让交通违法重点驾驶人自警自律,自觉养成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对于一些地方发现的替学替考问题,公安部交管局明确,将进一步严明学习纪律,一旦查实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要积极利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等场所,强化“两个教育”的互动体验,增强教育效果;要依靠科技手段,推广互联网教育平台,并结合新媒体平台应用,抓好网上网下学习。
公安部交管局强调,各地要将审验教育与重点运输企业监管相结合,做好驾驶证临界降级预警提示,要组织人员到客货运输企业开展集中审验教育,并向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同时,要将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分的重点驾驶人,列入重点监管范围,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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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2017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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