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迟缴供暖配套费致小区延期供暖40天 三方"踢皮球"
中国山东网11月20日讯 (记者 王永春)问暖山东,帮您问暖。近日,潍坊诸城东武家园业主孙先生向中国山东网反映,他居住的小区因开发商与供热公司就供暖配套费迟迟未达成协议,小区被迫延期供暖40天。
小区被迫延期供暖40天 只因开发商迟迟未缴供暖配套费
孙先生家住诸城,这几天天气越来越冷,孙先生的心情也变得越来越糟。原来,孙先生去年在诸城东武家园买了一套房,一年多了还没有供上暖。
孙先生称,他的房子是去年8月1号交付使用的,购房合同明确规定去年供暖,但去年年因住户数量未达到供暖要求未供暖,开发商承担一半电费作为补偿。“去年未供暖情有可原,但今年已经达到供暖要求了,还是没有供上暖。”
据孙先生介绍,没有供暖的原因是开发商迟迟没有向供热公司缴纳供暖配套费。为此,孙先生以及小区的其他业主几乎每天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开发商、供热公司、市政供热办,每个人打的电话不下10遍,得到的答复都是在协调,会尽快安排。”说到此事,孙先生一脸的愁容。
在小区业主的一再催促下,开发商迫于压力,终于在11月7日向供热公司缴纳了100万元供暖配套费。供暖配套费缴了,小区应该很快就能供暖了吧,事实是还不行,18日,诸城市市政供热办公室告诉东武家园业主,热力公司正在采购设备,40天以后才能供热。
“40天以后就是12月28日,那时冬天都已经过去一半了。”孙先生无奈地说,“这几天越来越冷,让我们小区业主怎么过?”
开发商不承认、供热办称无责、热力公司喊冤枉 三方相互“踢皮球”
供暖配套费为什么迟迟没有达成协议?达成协议为什么还要等40天才能供暖?开发商、热力公司和供热办各负有哪些责任?中国山东网“2014问暖山东”栏目对此展开相关调查。
诸城市10月8日施行的《关于规范供暖建设管理,提高供热质量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款规定:新建筑接入城市供热管网的用热单位要缴纳供热配套费,标准为规划建设红线以外的供热管网建筑面积30元/平方米,红线以内的40元/平方米(含后期维护费)。供热配套费和维护费由供热企业收取。
18日下午,记者致电负责东武家园供热的永安热力公司,热力公司负责人介绍说,东武家园属于诸城第一个采用高温水供暖的小区,按照规定需要向供热公司缴纳供热配套费,没有供暖的原因是没有及时缴纳供暖配套费。至于为什么要等40天才能供暖,负责人的解释是一些供热设备(换热机组等)需要专门订制,还需要安装和调试,40天属于正常范围。
诸城市市政供热办公室负责人称,供热办已经就东武家园供热配套费问题协调多次,供热办只是起到催促作用。随后记者致电东武家园开发商诸城正大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对方干脆不承认小区没有供暖,便匆匆挂掉了电话。记者多次试图重新联系,对方均拒绝接听电话。
东武家园业主告诉中国山东网记者,东武家园开发商旗下有一家供热公司,原本计划用开发商自家的供热公司供暖。但今年诸城刚出台规定,新小区必须使用永安热力公司的高温水供暖。东武家园内的供暖设备都已经由小区开发商装好,所以双方迟迟未达成协议,最后开发商妥协也是迫于压力。此说法得到永安热力公司的证实,而开发商依旧拒绝接听电话。
开发商不承认、热力公司喊冤枉、供热办称无责,一个供热问题三方相互“踢皮球”,都不愿意承担责任,而最后受损失的还是小区业主。孙先生说自己还在就此事向有关部门反映,争取有关部门能对此事特事特办,让小区业主早一点用上暖气。中国山东网“2014问暖山东”栏目将继续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