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保障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7.11.2020 23:03
本文来源: 山东省新闻
鲁网11月27日讯(记者 张佳伟) 27日上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退役军人保障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省退役军人厅党组书记、厅长时培伟介绍,《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出台,是退役军人工作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措施,对于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时培伟在会上介绍,作为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法治落地,在法治基础上推动退役军人工作更高质量发展。最重要的是,用法治思维推进退役军人事务,用法治方式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用法治手段化解各类矛盾问题,用法律武器捍卫英烈荣光、捍卫军人尊严,把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的关怀关爱落到齐鲁大地上,落到退役军人的心中。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退役军人保障条例》已列入我省2021-2025年立法规划,省退役军人厅将加快立法调研和立法评估,研究起草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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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1.2020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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