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减费降税“30条”送企业500亿“大礼包”

17.04.2016  09:59

  降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

  山东这次提出的减税降费政策力度空前,主要包括:扩大税费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并将企业新增不动产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扩大收费基金优惠政策免征停征范围,停征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等。2016-2018年,适当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由各市根据本地情况,在现行税额幅度内提出降低标准的具体意见,报省政府批准执行。2017年12月31日前,对企业发生的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给予财政贴息;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补助每个双创示范基地800万

  为降低企业创业创新成本,主要围绕促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加快科技产品推广、加强企业职业培训等,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加快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十三五”期间每年遴选不少于10个示范基地,每个示范基地给予不低于800万元的财政补助,集聚各类要素资源,打造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集成化创业平台。降低企业职业培训成本,从2016年起,对我省实施的“金蓝领”培训计划,技师培训补助由1000元/人提高至2000元/人,高级技师培训补助由1000元/人提高至5000元/人。同时,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试点,对试点企业按其支付给培训机构培训费用的60% 给予补助,每人每年补贴4000-6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每年选派100名以上企业家到境外知名高校、培训机构实习研修。

  补偿小微企业贷款呆账坏账

  从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培植壮大担保机构等方面,提出8项政策措施,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建立创新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担和损失补偿机制以及贸易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对贷款项目发生的呆账、坏账,各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偿。对企业改制中介机构费用支出由同级财政按照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补助,单户企业最高补助20万元。对财政困难县(市、区)所需支出,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同时,将企业改制上市事后奖励变为事前补助,按募集资金规模的2‰一次性给予补贴,进一步减轻企业上市前期费用支出压力,支持企业上市融资。

  对去产能职工安置进行奖补

  在降低企业优化产能支出方面,根据山东省政府确定的钢铁、煤炭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综合考虑省属企业和各市工作推进情况,结合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统筹对化解过剩产能中的职工安置费用等进行奖补。全面落实企业重组改制税收优惠政策。在全省电力行业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根据超低排放改造后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烟粉尘的减排量等因素,以政府优先收储排污权形式,收储改造企业的“富余排污权”,帮助企业降低治污成本。实施“工业绿动力”计划,对新建、改造的高效煤粉锅炉示范项目,按照不超过10万元/蒸吨的标准,省级给予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