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送来手机变模型 电视购物须防信息泄露
03.02.2015 17:22
本文来源: 半岛网
近年来, 电视购物 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喜爱,而不法分子也盯上了这一行业,他们在非法获取消费者信息后,假冒快递员,抢先送去假冒伪劣产品,骗取消费者购物款。
“山寨快递员”上门行骗巧遇真快递员被抓现行
2014年4月份,家住费县的王女士,在看某电视购物频道广告时,被一款名牌手机吸引,便订购了一款。很快,王女士就接到电视购物频道的客服电话,对方称要帮其查询所订购手机,索要了她的电话号码和详细地址。
几天后,王女士就收到了一位自称是邮局派件员的男子送来的手机。王女士提出要先看货再付款,但对方却信誓旦旦地说:“您看看,这都是邮局的送货单,假不了,即使有问题七天内也可以退货。”王女士仔细看了看送货单,便打消了心中的顾虑,支付了399元货款。回到家后王女士才发现自己收到的竟是个塑料手机模型,此时已无法联系上送货男子。
“你是哪个邮政局的,有证件吗?”2014年5月29日,当犯罪分子袁某(男)与张某以同样手段再次对市民实施诈骗时,被前来送货的费县邮政局工作人员撞了个正着。由于无法提供工作证件,骗局被邮政局快递员识破,俩骗子撒腿就跑,快递员赶紧打电话报警,袁某(男)被赶到的民警成功抓捕。随后,张某以及卢某、袁某(女)等其他5个同伙也全部被抓获归案。
网上买来购物者电话 冒充客服骗取详细信息
据犯罪分子卢某陈述,获取购物者电话信息是利用电视购物信息实施诈骗的首要环节,当前电视购物运营公司、物流公司、电话代理商等对购物者电话信息保密不严,个别人员利用工作便利获取电视购物消费者电话信息,再通过电视购物 QQ群等方式在网络上公开叫卖。
从2012年底开始,卢某通过电视购物QQ群,以每条信息0.35元至0.7元不等的价格,从一个网名叫“王子”的卖家那里购买大量电视购物者电话信息,后又将买来的信息以每条0.4元至0.8元不等的价格,转手卖给他人。袁某(女)就是在某电视购物 QQ群里认识卢某,并从其手中专门购买临沂地区电视购物者电话信息。
一台电脑、一个号码转换器、两部座机,这就是袁某(女)所有的作案工具。在初步获取电视购物者电话信息后,袁某(女)通过号码转换器或虚拟网络拨号方式,将自己的电话号码转换成正规电视购物公司的客服电话,冒充客服人员以核实是否收到购买的产品或者提供查询、回访等服务的名义,从而进一步套取购物者姓名、订购产品、购买金额、收货地址等详细信息。
电视购物存不安全因素 消费者须谨防 信息泄露
袁某(女)在获取购物者详细信息后,转给袁某(男),袁某(男)根据信息,拨打电话联系上购物者,当对方表示能够接货后,便从物流公司或淘宝网上购买EMS快递单,粘贴在假冒伪劣产品上,赶在真快递员到达之前,将假冒伪劣产品送至购物者手中,骗取购物者的货款。据了解,截至案发,袁某等人采取同样的方式在兰山区、兰陵县、费县、沂南县、临沭县等地作案多起,涉案价值30余万元。
办案检察官分析,电视购物作为一种新型交易方式,涉及电视媒体、供货商、物流快递等诸多环节,由于立法不完善、行业管理不规范,消费者信息资料频频泄漏,加上电视购物收货环节存在一定的时间差,一些不法分子正是瞅准了这些空子,大肆实施诈骗。
检察官提醒,电视购物消费者要提高警惕,选择有信用的卖家,保护好个人购物信息,不要轻信电视购物电话,轻易泄漏个人信息。另外,不要轻信上门送货人员,坚持验货后付款,发现上当受骗及时报警。
[编辑: 李敏娜]
本文来源: 半岛网
03.02.2015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