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下发通知部署“十一”期间水路运输工作
中国水运报
9月18日,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交通运输服务保障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应急值守,强化运输服务保障和安全生产监管,有效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确保运输安全、平稳、有序。
在强化交通运输服务保障方面,《通知》要求,要深入了解群众出行要求,根据节日期间的运输特点、气象情况等科学优化运力的部署和投放,优化运输组织方案,并及时向公众发布信息;要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等需求旺盛地区增加船舶投入;强化综合交通运输服务,做好旅客转运、集疏运等工作;做好重点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运输保障工作。
在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方面,《通知》要求,要强化一线监管,依法严格执法,对客运量大、人员密集场所,海事等部门要派专人盯防,强化对客运及危险品船、渡口码头、节间仍在施工作业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等的安全监管,确保不留死角、没有漏洞;要严厉打击非法违规行为,如长江、渤海湾、琼州海峡等水运滚装运输非法夹带危险品,以及非法从事渡口渡船运输等行为;狠抓重点水域客滚运输安全生产,加强对渤海湾、琼州海峡、舟山群岛和长江沿线等地区客滚运输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滚装运输防风等级、车辆限重、车辆绑扎和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对危险品船严格动态监管,严格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管理,发现未按规定申报或瞒报、谎报行为的,要严厉查处。全力以赴,严防死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通知》强调,要高度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掌握和发布台风、强降雨等极端天气信息,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快速高效处置;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节日期间,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于每日9点前,将前一日水路客运信息通过“水路旅客运输信息网上报系统”( http://slky.mot.gov.cn )报部水运局。
《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化为人民服务意识,主要领导亲自抓、将工作着力点放在基层,加强内外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