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2016年度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4-2016年度全市工程造价
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济建发〔2016〕54号
各县(市)区建委(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各造价咨询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造价咨询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4-2016年度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鲁建标字〔2016〕47号)要求,现就我市开展2014-2016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依据
省住建厅《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鲁建标字〔2016〕25号)中规定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
二、评价范围
凡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在我市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及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备案的省内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
三、评价步骤
(一)网上申报阶段(即日起至12月18日)
本次信用评价采取网上评价的方式,参评企业需通过省住建厅网站(网址:www.sdjs.gov.cn)中定额站子网站(行业资质栏目)申报,并于2016年12月18日前完成相关资料上传和自评打分。
(二)实地评价阶段(12月19日至2017年1月15日)
市城乡建设委成立若干检查组,对参评企业进行实地评价,确定企业信用评价初评分,并上传省住建厅网站。
(三)汇总上报阶段(1月16日至1月20日)
市城乡建设委汇总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填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汇总表》上报省住建厅。
(四)复查抽查与社会公示阶段(1月21日后)
省住建厅组织人员对信用等级初评为A级和D级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复查,对部分初评为B级、C级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抽查,确定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并通过省住建厅网站予以公示公告。
四、有关说明
(一)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不足两年的企业可申请不参加本次信用评价。
(二)申报信用等级评价材料的时间周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三)本次信用评价工作由省、市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实地考核和网上打分,所有核查资料均实地查看,不再上报书面材料。
(四)不能按照相关要求提供某项评价项目相关资料的,或提供资料原件与评价系统中上传件不符的,该项目分值为零分。
五、组织保障
为保障本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顺利进行,市城乡建设委成立全市2014-2016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和检查指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武兆军 市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副组长:高树金 市城乡建设委建筑业管理处处长
郑爱清 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站长
成 员:赵继光 市城乡建设委建筑业管理处副处长
李建捷 市城乡建设委建筑业管理处副调研员
王怀海 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副站长
蒋 波 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具体负责信用等级评价日常工作,郑爱清兼任办公室主任。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