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完不成的要挨罚

03.08.2015  15:27

  本报见习记者桑志朋 通讯员孙晓文枣庄报道 山东省枣庄市日前要求,全市所有电厂(含自备电厂)、水泥厂、焦化厂、玻璃厂、钢铁厂及其他年使用煤炭(矿石、矿粉、各类废渣)等物料超过5000吨的工业企业,加快推进物料堆场扬尘防治。

  枣庄市要求,列入治理范围的企业(焦化厂除外)根据生产需要合理确定封闭式物料棚的规模(焦化厂可建设高标准的防风抑尘网)。物料棚内要设置足够的喷淋洒水装置,定时向料堆洒水;棚内地面要全部硬化,硬化厚度应达到防渗要求;要设置排水沟及沉料池,收集喷洒及料堆渗出的水,经沉料池澄清后回用,严禁随意排放。

  同时,建设专门的物料运输道路,并在物料堆场附近或货物进出场门附近设置固定的车辆冲洗设施,确保车身清洁,车轮无泥。建设冲洗水沉淀池,冲洗水沉淀后循环使用。

  枣庄市明确治理时限,防风抑尘网、喷淋设施、车辆冲洗设施和专用物料运输道路要于9月底前建成;封闭式煤棚(料棚)建设要于年底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按照超标排放污染物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并实施按日计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