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货车司机遇车祸死亡 车主不承认雇佣关系
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张家岭村村民张彦依的儿子张波从事运输工作,今年年初张波在送货途中因交通事故死亡,然而货车车主拒绝给赔偿金,且不承认与张波有雇佣关系。29日,记者联系到车主陈支营,他甚至不承认自己的车发生了交通事故。
在车主陈支营的询问笔录里,陈支营承认张波跟着他干了两年。记者 褚菲菲 摄
张彦依介绍,他的儿子张波给货车车主开车。今年3月24日晚,张波与同事开车去聊城送猪肉,当时张波的同事驾驶汽车,沿京台高速由南向北行驶至济南长清段时,与前车发生追尾,张波当场死亡,其同事也因抢救无效死亡。
张彦依说,3月25日早上,他接到儿子发生车祸的消息。“当时我们也不知道孩子伤得怎么样。”张彦依说,到了济南以后,才知道儿子已经死亡。
据张彦依介绍,当时在济南,负责到高速路口接他们的是车主陈支营的弟弟陈支光,当地交警部门给出事故处理结果后,张波的遗体在殡仪馆要火化,他开口问陈支光要殡葬费,起初陈支光并不愿意给,但是经过交警部门协调,陈支光给了3万元的殡葬费,张波的遗体火化。
在济南处理完事故回来以后,张彦依问车主陈支营要死亡赔偿金,但车主一直不出面解决问题。6月,张家将陈支营起诉,12月23日,第一次开庭时,陈支营却不承认与张波存在雇佣关系,甚至声称,张波是违法乘坐货车。
29日上午,记者联系到车主陈支营,对于张波的事故,陈支营却称,不认识张波这个人,自己也没有车牌号鲁Q1853W的重型半挂车,更不知道有事故发生。
记者联系到陈支营的弟弟陈支光,当得知记者想要了解张波的事故时,只说了一句“不知道。”就挂断了电话。
张彦依:没有雇佣关系,咋给了殡葬费?
29日上午,记者见到张波的父亲张彦依,由于儿子的死,张彦依和家人都十分痛苦。儿子的死,毁了一个完整的家,儿媳和两岁的孙子没了依靠。更让张彦依心痛的是,儿子跟着车主陈支营开了两年多的货车,可出事以后,车主给了3万元殡葬费,除此以外,没有给任何赔偿金,甚至在法庭上不承认和儿子之间的雇佣关系。
张彦依说,儿子工作这两年多来,每月的工资都是车主直接给的现金,工作时也配了手机,因此,在工资上无法找到证据证明儿子跟车主工作了两年时间。不过,他们已经找到儿子的同事,有同事的证言录音证明儿子确实工作了两年多,而且他们已经到济南交警部门,拿到了陈支营事后去做询问笔录的材料,陈支营在笔录中承认儿子跟他工作了两年多的时间。
“张波出事后,车主不但不给赔偿,车主的弟弟陈支光还说,他们的车撞坏还没地方要赔偿呢!”张彦依说,既然说我儿子不是他的司机,为什么愿意出3万元的殡葬费?
张彦依告诉记者,由于车主陈支营迟迟不肯出面解决问题,他们也很难见到车主,事情拖了半年多也没有进展。
律师说法
交警询问笔录足以证明雇佣关系
车主拒不承认与张波的雇佣关系,张彦依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9日,记者咨询了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尤作稳律师。尤律师表示,如果张波确实跟车主开车两年多的时间,只要有相关的证人证言证明他们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即可,或者是在工作中,有张波对车的维修记录以及视频等资料,都可以作为证据。
“现在,死者的父亲拿到的交警询问记录,已经足够证明车主与死亡之间的雇佣关系。”尤律师说,一旦有证据证明了双方的雇佣关系,车主陈支营必须给予死亡赔偿金。“因为张波是在车里受伤死亡,是工作职务中造成的,车主就必须赔偿。”尤律师说,如果车主拒不赔偿,就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车主负有民事责任,可由法院强制执行赔偿。
同时,尤律师表示,具体死亡赔偿金的数额,还要看死者是城镇户口还是非城镇户口,两种的赔偿金额不同。(鲁南商报记者 李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