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取得新进展文物保护科研修复工场明年投用
我省是中华文明重要发祥地、儒家文化发源地,创造了博大精深的齐鲁文化,留下了极其丰厚的文化遗产。11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省文物局局长王磊报告了全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情况。
目前,我省文化遗产分布广、级别高,总量居全国前列。
不可移动文物方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近5万处,其中登录国家数据库3.35万处,位居全国前列。世界文化遗产4处(泰山、“三孔”、齐长城、大运河),居全国第3位。国务院最近公布了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我省有35处入选,国保单位至此达到226处,另有合并项目7处,数量居全国第9位。全省省级重点文保单位1711处,居全国首位。市、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万余处。
可移动文物方面,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显示,全省671家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共登记文物286万余件/套、实际数量558万余件,居全国第三位。
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1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10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的“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项目8项,国家级代表性项目名录173项,居全国第二位。省级751项,市级3490项,县级10544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94名,省级447名,市级2312名,县级6717名。
“十三五”以来,我省文化遗产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安全保障程度得到有效提升;各级越来越重视,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关注程度极大提升;保护利用传承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形成了“山东经验”;重点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和传承状况明显改善,合理利用稳步推进;文化遗产工作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明显。
围绕全省区域发展战略,组织实施了“七区三带”文物片区保护(曲阜、临淄、省会、黄河三角洲、半岛、沂蒙、鲁西七个片区,大运河、齐长城、山东海疆三条文化带),集中连片文物保护模式得到国家文物局推广。
见人、见物、见生活的工作理念逐步确立,相关保护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孕育发展的环境进行整体性保护,设立了10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105个县(市、区)完成县域历史文化展示工作,807个乡镇(街道)、1.3万个村居(社区)建成历史文化展示场所。对75周岁以上、年老体弱的省级传承人和35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实施抢救性记录。
文化遗产研究机构不断强化。2015年成立省水下考古研究中心、省文物保护修复中心,2017年改建成立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省古建筑保护研究院。孔子博物馆历经5年建成,今年9月6日正式对外开放;山东自然博物馆正在规划中;省文物保护科研修复工场将在明年建成并投入使用。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徐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