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衣节追思遗体捐献者 山东遗体捐献已登记5833人

22.11.2014  22:36

在场人员对遗体捐献者默哀

捐献者家属写下了对逝者的思念及心愿

捐献者家属写下了对逝者的思念及心愿

   中国山东网11月22日讯 (记者 王晔)11月22日寒衣节(阴历十月初一)是中国传统的祭祀节日,为了弘扬遗体(器官、角膜)捐献者的无私奉献精神,倡导移风易俗和公民逝后无偿捐献遗体(器官、角膜),做好捐献者家属的人文关爱工作,山东省红十字会、济南市红十字会、山东福寿园联合在山东省遗体(器官、角膜)捐献纪念广场举行“生命之光 不能忘却的纪念 ——2014年寒衣节捐献者追思会”,共同追忆逝者奉献精神,感谢生命的馈赠。来自山东省17市的遗体(器官、角膜)捐献者家属、红十字志愿者、医学院及 医院 代表、热心市民等约200人参加活动。

  据了解,山东省是全国较早制定和出台遗体捐献地方性法规的省份,目前,省红十字会已与11家遗体接收单位、6家组织库、13家器官移植 医院 在遗体、角膜捐献工作上建立合作关系。

  2003年至今,山东省遗体捐献登记报名5833人,实现捐献797人。其中2014年1-10月,全省登记报名366人,实现捐献121人。

  角膜捐献方面,2009年至今全省登记报名4361人,实现捐献463人,获取眼角膜926枚。其中2014年1-10月,全省登记报名366人,实现捐献121人。

  器官捐献则从2011年至今,全省实现捐献164人,共获取肝脏122个,肾脏291个,心脏1个,眼角膜130枚。

  仪式现场,在场捐献者家属及热心市民等对逝者进行默哀,市民手拿鲜花,祭悼逝去的亲人,同时,家属写下了对逝者的思念及心愿。“孩子,在那边好好的。”、“妈妈,放心吧,我们都很好。”、“姐姐我和妈妈都想你了,回来好吗?”......一句句留言寄托着无尽思念。

  在仪式现场,一位30多岁的母亲眼含热泪,表达着对孩子的思念。她的孩子仅仅出生14个月。“我们不希望孩子在这世上白来一次,所以想把他的遗体捐献出来,能帮助到别人,也能留在世上,我想他的时候就能感觉到他还活着。”这位母亲含泪说。

  彭大娘是来祭奠老伴儿的,她的老伴儿两年前去世,办理了捐献手续。彭大娘说,老伴儿看电视时看到了遗体捐献,当时说如果去世就把遗体捐献出来。“得到孩子的同意后,我们就办理了捐献手续。人都会逝去,将遗体捐献出来也是为医学、为他人做了贡献。”

  据山东省红十字会捐献与医防办公室科长赵娜介绍,山东省遗体(器官、角膜)捐献纪念广场是由山东省红十字会、济南市红十字会和山东福寿园人文纪念公园共同合作建设,2009年12月,遗体捐献纪念碑落成,2012年4月器官(角膜)捐献纪念碑落成,上面刻有捐献者的姓名,彰显和传承着每一位捐献者博爱、奉献的精神。自2009年至今,追思会已举办了八届。

  “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是法律赋予红十字会的工作职责,2012年《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25 号)提出了加强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要求。2014年3月17日,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鼓励党员、干部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赵娜说,山东省内济南、青岛、济宁、淄博、泰安、菏泽等6个市为捐献者建立缅怀纪念场所和室内人文展厅,并定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赵娜表示,遗体捐赠报名的人很多,但真正实行起来人就少了。原因来自各方面,主要是因为一些遗体(器官、角膜)捐献者的直系亲属不同意其捐献,捐献者与家属意见不统一。实际捐献人数与报名人数相比虽然少了很多,但遗体捐献人数处于逐年递增阶段,捐赠遗体属于一种高尚行为,可以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同时,对医学发展起了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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