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邮政储蓄资金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通知

07.01.2015  15:05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文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

鲁农发规字〔2015〕1号

山东省农业厅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
关于加快推进邮政储蓄资金支持现代农业
示范区建设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农委),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市分支行:
  现将《农业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关于邮政储蓄资金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意见》(农计发〔2014〕18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邮储资金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

  现代农业示范区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效载体,邮政储蓄银行是服务“三农”的重要金融力量,实现邮政储蓄资金与示范区建设的有效对接,是提高示范区融资服务能力、实现示范区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农业部门、邮储银行各分支机构、各示范区要充分认识邮储资金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重大意义,把握有利时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邮储资金支持示范区建设作为破解农业贷款难问题的重要突破口,加强战略合作,推进农村金融创新尽快取得实效。

  二、着力推进邮储资金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机制创新

  各地要大胆探索、勇于尝试,为邮储资金服务“三农”转型升级探索新路、积累经验。一要推进服务方式创新。根据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不同类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点和需求,积极整合存款、结算、贷款、债券、国际贸易等金融产品,提供综合化的金融服务方案,全面提升示范区金融服务能力。二要推进营销模式创新。邮储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系统全面掌握各类现代农业信息,选准支持重点,争取实现客户“名单制”营销和服务管理,推进客户由零散开发向批量开发转变;各示范区要积极协助邮储银行选择好支持主体和扶持方向,提高邮储资金使用效率。三要推进信贷产品创新。邮储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在现有“三农”信贷产品的基础上,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要不断扩充农村抵质押物的范围,健全农业信用评定体系和农业融资性担保机构,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对资质较好的客户,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要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尽可能降低服务对象的融资成本。

  三、切实做好邮储资金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储备

  到2020年,邮政储蓄银行对山东省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涉农贷款余额力争达到200亿元。各示范区、邮储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密切合作,紧紧围绕“高效生态粮棉油产业基地、高效生态特色产业基地、高效生态规模化养殖场、高效生态农业产业化集群、高效生态休闲观光产业集群”等重点领域,结合示范区建设实际,积极谋划一批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示范作用大的现代农业项目,为邮政储蓄资金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供载体。按照成熟一批、储备一批、开发一批、支持一批的原则,推动邮政储蓄资金支持项目尽快落地,发挥好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四、建立健全邮储资金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保障机制

  为加强对合作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农业厅和邮储银行山东省分行建立合作协调机制,统筹邮储资金支持示范区建设的各项工作。各级农业部门、邮储银行各分支机构、各示范区要在已成立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增加邮政储蓄银行分支机构,共同研究拟定贯彻落实邮储资金支持示范区建设的具体方案,推动落实相关重要合作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形成合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请各市农业局(农委)、邮储银行各分行将双方合作方案以及实施意见于2015年1月31日前分别报省农业厅发展规划处和省邮储银行三农金融部。

  联系人:

  省农业厅发展规划处  于菲菲 (0531)67866107

  省邮储银行三农金融部 郑乃生 (0531)66568826

              山东省农业厅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

              2015年1月5日

 抄送:农业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山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5年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