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邮政推出首个"国家宪法日"纪念邮戳

05.12.2014  16:36

  

  济南邮政启用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纪念邮戳”图样。

   中国山东网12月5日讯 (记者 王晔 通讯员 崔鹏森)2014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为纪念首个国家宪法日,山东省邮政公司济南市分公司特启用纪念邮戳一枚。纪念邮戳图案由国徽和牡丹花组成。

  早在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在这一天中,部分民众可进法院参观。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每年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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