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效显著
10月16日,国家督导认定组在济南召开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认定意见反馈会,宣布邹平县达到国家规定的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评估认定标准。这是继该县在五月份经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市(区)督导评估后,再一次在国家级“大考”中取得好成绩。
近年来,邹平县以让所有孩子平等共享优质均衡的教育为目标,遵循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理念,按照“布局科学化、校舍标准化、装备现代化、服务优质化”目标,坚持优先实施教育规划、优先保障教育投入、优先引进教育人才,大力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教师队伍优化、教学质量提升、学生关爱、校园平安“五大工程”,全县整体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化工作取得突破性的成果。
该县始终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突出素质均衡提高和资源均衡配置两个重点,建立完善城乡师资交流制度,采取农村学校派遣骨干教师到城区优质学校学习、城区优质学校与农村学校结对帮扶等形式,切实提升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2011年以来,通过资格审查、理论考试、能力测试等程序选招322名新教师补充到农村中小学校,农村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得到优化;不断强化教师培训,每年投入400余万元用于各类培训工作。目前,全县中小学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100%,有省特级教师11人,市、县级学科带头人390人,省市县级骨干教师1177人、教学能手844人。
同时,坚持立德树人,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重点,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扎实开展学校“道德讲堂”建设,2013年共举办112期,受教育师生达1.2万余人次,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推进家校合作,完善家长委员会建设,制定《邹平县教育局关于突出阵地作用,强化家长学校工作的意见》,将家长学校纳入日常管理,提升家庭教育层次和水平。目前,全县70所中小学全部建立家长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促进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有机配合。
此外,坚持教育公平,落实相关政策,2012年,在全省率先实现小学生免费乘校车,每年发放乘车补助资金2100余万元。大力实施“三免”惠民工程,县财政每年投入400余万元,免费为全县中小学生提供一套学习用具和作业本,为各级学校、幼儿园办理校方责任保险。保障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同等入学、同等编班,平等享受本地学生所拥有的各项优惠政策。建立留守儿童成长档案,实施“爱心手拉手”结对帮扶、“心愿直通车”“爱心妈妈关爱”等活动,从留守儿童生活、学习、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关爱。大力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特殊教育学校生均教育经费达到4200元,2013年全部免除残疾学生在校生活费。
截至目前,全县共实施义务教育校舍标准化建设项目44个,建筑面积30.36万平方米,完成投资4.96亿元。实施农村中小学“211工程”改厕工程项目14个,完成投资423万元;实施不安全屋盖改造工程60幢,改造校舍1.95万平方米,完成投资336.15万元;实施农村学校冬季取暖工程,累计投入资金493.29万元。大力实施教育装备更新工程,完成投入1857.7万元,为中小学更新课桌凳1.5万套,装备图书91.3万余册;投入经费5942万元,新改建实验室86个,新建探究室29个,更新微机3601台,更新多媒体615套,新增录播教室23个。目前,全县省、市级规范化学校占中小学总数的82.4%;省、市级示范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的76.5%,全县教育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均衡发展”。(滨州市教育局)